中标
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医用液氧(杜瓦罐)配送服务(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26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832-221083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0832-21218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2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江院区医用液氧(杜瓦罐)配送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人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六条(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鉴于本项目已发布中标(成交)结果,无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比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更正为:本项目本次采购终止,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成交)情况:已中标(成交),更正为:未中标(成交)。废标原因为:因质疑人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六条(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鉴于本项目已发布中标(成交)结果,无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0.7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政编码:6411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壕子口铁站街东巷48号
联系方式:0832-2210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1号5栋1单元2楼2号
联系方式:0832-212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832-2121888
四川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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