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汤池镇迎宾西路至新二军路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11-02 16:39:14 |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2】70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GZ00515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GZ0051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汤池镇十三孔闸至金泉大道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两岸景观提升、木栈道、亲水景观平台和绿化亮化工程等(其中亮化工程合同额约3000万元),项目运营包括堤防、水闸、桥体等设施维护,河道及两边所有平台及栈道保洁,河道清淤,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绿化养护管理,灯光亮化设施维护运行等内容。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方式。
2.7 合同估算价:7800万元(其中运营管理费6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建设周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运营期3年。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3年)四个部分,具体包括规划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工程施工、采购及项目运营等总承包管理工作。涵盖从项目立项完成至项目运营、维护的所有工作。
2.10 项目类别: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施工资质和要求:
(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为本项目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风景园林(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等相近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等相近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等相近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条要求。
3.8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4日上午9:00至2022年11月24日上午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10:00。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玉泉路
邮 编:231511
联 系 人:田主任
电 话:0551-8256168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市场A区(徽州大道2588号)
邮 编:2306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31、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云上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615/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1标段: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开户行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收款人账号: 1302071038001932529 |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
|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收款人账号: 34001777309052502004-27192 |
开户行地址: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
|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收款人账号: 934003010018048899007912 |
开户行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 |
0天0小时19分58秒
招标文件正文.pdf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ANNGZ00515
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00:00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2022ANNGZ00515
本项目答疑部分:
疑问1:招标文件第55页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
问:我单位业绩为EPC业绩,施工合同中在质量保修书中要求养护工作,并要求管护效果达到设计效果,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第55页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该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
疑问2: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施工资质和要求:(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1)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共同投标。联合体为临时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投标的竞争能力,减轻联合体各方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造成的财务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各方技术实力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工程竣工的可靠性。
问:联合体成员组合满足“1)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疑问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施工资质和要求:(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1)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行业设计资质包含照明工程、建筑装饰、建筑幕墙、消防设施等专项设计资质。
问: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是否满足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要求?
答:不满足。
疑问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P56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奖项、荣誉必须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任意一方提供才予以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问:规定联合体投标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限定“奖项、荣誉必须由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任意一方提供才予以认可。”此项要求不合理,不合规,具有一定排他性和倾向性,排除潜在优质投标人。可否修改为“以上奖项、荣誉由联合体成员中的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5: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具备:
1.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EPCO类项目。
2.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的亮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或EPCO类项目。
问:此项目的主要施工内容是 EPC+O总承包,O 代表着后期项目的养护工作,但是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这里的 O 代表着是后期项目的物业管理等内容,此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实质性需求不匹配,且具有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EPCO类项目的类似业绩在行业内不超过 3 家企业,唯一性与指向性很强,存在为某企业量身定做,建议修改成以下条款,有利于项目的良性竞争,公平公正。
修改成:“投标人须具备:
1.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或 EPC 类项目。
2.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的亮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类项目。
答:类似项目业绩的设置符合要求,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6:关于“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 EPCO 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疑问:
问:对应上述评分标准,我单位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超过 2400万元 EPC 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包括设计施工养护工程内容,请问该业绩是否能满足上述评分标准要求?
答:不满足。该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
疑问7:因本项目在 11月 24 日开标,根据目前情况,时间过于紧促,建议推迟开标时间。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8:招标文件第55页类似业绩中要求:
2.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100 万元的亮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我司有亮化工程PPP项目业绩,合同内包含融资,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移交工作内容,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
疑问9:根据招标文件第55页商务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EPCO类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我公司2019年(合同签订时间)承建的园林绿化EPC项目合同金额4883万,养护期3年,请问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满足。该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
疑问10:根据招标文件第56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评分标准:“投标人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承接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颁奖单位含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优质工程奖项(如“黄山杯”、“鲁班奖”等)的,每个奖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022年我公司承建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该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为住建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独立项目,也是由我公司独立承建施工,请问该荣誉是否符合要求?
答:获奖项目须为园林绿化类工程总承包项目。
疑问11:根据招标文件第55页商务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请问该评分标准“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中(运营)是否为对“养护”的释义?
答:此处理解为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一体化或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
疑问12:招标文件P55 页类似项目业绩描述为“自2017 年10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
请问我公司承揽的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等类型设计施工养护(运营)一体化或EPCO类工程业绩包含有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且附有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该业绩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不满足。
疑问13:招标文件P55 页类似项目业绩描述为“自2017 年10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100 万元的亮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须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项目……”
请问我公司承揽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或 EPCO 类工程业绩中包含有金额不低于2100万元的亮化工程内容,且附有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该业绩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不满足。须为亮化工程业绩且该业绩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或 EPCO类项目。
疑问14.招标文件P56 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关于园林绿化类工程总承包项目如何定义?
答:指园林绿化类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类或EPCO类项目。
疑问15.招标文件P56 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投标人自2017 年10 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承担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总承包项目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
因国内各省市地区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所评奖项类型及说法略有区别,请问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如**省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类“园林杯”奖一等奖等?
答:满足评分要求。
疑问16.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施工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风景园林(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等相近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且本项目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根据上述招标要求,已明确必须是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且牵头单位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风景园林(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等相近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才符合招标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高级职称专业与牵头人资质主体照明专业不符,只能担当园林景观部分的技术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必须取得建造师资格并经注册,方能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因此必须取得建造师证书资格才能担任项目经理。
该项目以照明专业为主体资质进行招标,问:1、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资格能否改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2、若该项目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包括园林、绿化、景观等相近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是否可以在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体现?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玉泉路
联系人:田主任
电 话:0551-825616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31
2022 年11月18日
0天0小时28分31秒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pdf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2022ANNGZ0051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1月24日
标段(包)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编号:2022ANNGZ00515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耀有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云端城乡产业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陡岗盛白路西侧
投标报价:人民币 陆仟柒佰贰拾万元整(¥67200000.00元)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50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玉泉路
联系人:田文宇
联系方式:1885557653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项目负责人:丁工
联系电话:0551-66223231
公示期: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系统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电话:0551-6622323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0天3小时20分48秒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2022ANNGZ00515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耀有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云端城乡产业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仟柒佰贰拾万元整(¥67200000.00元)
备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何漫翔,陈志荣,丁先安,张海涛,林培义,谭明,陈敏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0天3小时18分23秒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庐发项【2022】70号、关于同意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四、合同估算价:78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两岸景观提升、木栈道、亲水景观平台和绿化亮化工程等,项目运营包括堤防、水闸、桥体等设施维护,河道及两边所有平台及栈道保洁,河道清淤,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绿化养护管理,灯光亮化设施维护运行等内容。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11月
八、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51-82561687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 |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汤池镇马槽河景观公园EPCO总承包工程) | 招标项目简号: | 2022ANNGZ00515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 78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项目类型 : | 市政 |
监督部门编号: | 1134012400327148XC | 监督部门名称: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 2022-11-02 16:3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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