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审核项目(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1128
项目名称: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审核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汇总和区县监管工作抽查审核 | 500,000.00元 | 1 | 项 | 汇总、复核分包一和分包二的审核情况,提交当月拨付资金明细清单。汇总各区县的审核明细清单,对各区县报送的家电零售单位参与政策实施情况、资金垫付情况和资金清算情况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核(根据审核的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可到企业门店进行现场核查,每月现场检查门店数不低于真实发生交易门店数的5%),审核其真实性、合规性等,并出具项目审核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执行完毕(2025年1月30日左右)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供应商自身为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自身为中型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自身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供应商自身并非中小微企业的或者供应商自身为中小微企业,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供应商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原件)。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9日(9:00-17:00)。
潜在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3.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接标台(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3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谈判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商贸流通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钟正伟
采购人电话:189083262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况琳、胡琳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48 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财富大道2号财富A座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况琳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