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一户一表永久用电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P-FJTC201120160)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一户一表永久用电工程(施工),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与连江北路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一户一表永久用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53.186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项目一户一表永久用电工程,用电总容量4800kVA(6×800kVA),电源为温泉变614(鼎屿变624联络)馈线的“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一1#环网”至“三八路5#环网”601开光、鼎屿变651(鼎屿变637联络)馈线的“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一2#环网”至“三八路3#环网”601开光;所有高低压配电房及楼层强电间的供配电设施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电力通信、自动化和智能辅助监控系统安装和调试;验收:一户一表申表安装及串户审查,孔洞的防火封堵及设备基础的施工,以及完成送电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的规定,并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机电或电气或电力专业工程师职称,社保连续缴费累计两年以上(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至少8人,以上人员社保连续缴费累计一年以上(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5)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6、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要求
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13日9:00时至2020年4月17日17:00时之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购买成功后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图纸及清单控制价100元,售后不退。
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财务人员将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标书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客户指南——平台指南”查看“电子标操作指南”或直接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7532007、0591-38376985、0591-38376982 ;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3群 828378153)。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968975)。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上传到该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视同为该投标人未参加投标,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同时将保存有未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光盘或U盘(单独用信封或文件袋包封),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格式)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电子开标辅助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fujianbid.com/)上发布。
10、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个人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9号元一花园元禧楼6层
电 话:0591-83305766
传 真:/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C座六层
电 话:0591-87554218
传 真:/
联 系 人:林腾、林游
保证金收款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04492
-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