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1项 总价 2,5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法院的诉讼文书、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以及对外公函属于邮政企业专营范围,其他快递企业不得寄递。(2)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其他快递公司无法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的条件。因此,本次的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依法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地址1: 中山市西区富华道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联系电话: 181988008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广东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北京路376号
联系电话: 020-83188586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林先生
联系地址: 中山市东区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层03单元
联系电话: 0760-88898102、88898335
六、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附件.pdf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