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吸毒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6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x-2023-05-16
预算金额32.67万元
招标公司玉溪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工0877-269108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师1994877957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玉溪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吸毒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X-2023-05-16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吸毒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26750.00元(叁拾贰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注:预算金额仅为暂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的量的单价为结算价。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暂估采购数量
1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人份
50000
2
多项毒品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
人份
4000
3
多项毒品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
人份
4000
4
多项毒品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人份
2000
5
氯胺酮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人份
1000
6
四氢大麻酚酸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人份
2000
7
人造大麻K2(JWH)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人份
1000
8
人造大麻K3(ABP)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人份
500
9
人造大麻K4(UR-144)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人份
500
10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唾液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唾液二合一
人份
500
11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唾液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唾液三合一
人份
500
预算金额总计(元)326750.00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供货要求: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产品的供货;若遇紧急情况时,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达,直到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供完为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和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3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并有良好的纳税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7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的证明材料);
1.6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或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ynjxzx.cn);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自行获取(www.ynjxzx.cn);
获取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6.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公安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
联系方式:李工/0877-2691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联系方式:199487795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师
电   话:19948779574
日期:202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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