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管线施工现状测绘、换热站、楼栋测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管线施工现状测绘、换热站、楼栋测绘项目。
2.2项目编号:JLFL2024-0102
2.3项目预算:年平均项目预算约100万元(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不能超过0.60,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4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
2.5项目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管线施工前,对管线路由进行测绘;管线竣工后进行竣工实测;
2.换热站及楼栋面积测绘;
3.测绘前期所需的探坑挖掘手续及探坑挖掘;
4.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 -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9投标单位须能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往来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员工在职证明书等资料加盖公章,全部资料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式或word格式),按如下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1)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4690868@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提供资料不全的,接到代理机构更正通知后,应重新发送齐全资料邮件。因资料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回复的,后果自负。
(2)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潜在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9时30分;
5.2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加入腾讯会议号(腾讯会议号5636864894),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6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 楠
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电话:0431-81106630
采购人名称 |
李楠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4634306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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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1106630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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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管线施工现状测绘、换热站、楼栋测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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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100.00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6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管线施工现状测绘、换热站、楼栋测绘项目。
2.2项目编号:JLFL2024-0102
2.3项目预算:年平均项目预算约100万元(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不能超过0.60,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4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
2.5项目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管线施工前,对管线路由进行测绘;管线竣工后进行竣工实测;
2.换热站及楼栋面积测绘;
3.测绘前期所需的探坑挖掘手续及探坑挖掘;
4.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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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 -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9投标单位须能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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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02-26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箱获取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邮箱获取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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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22 09:30 |
开标时间 |
2024-03-22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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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于丹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1106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