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8-851123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6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1-13

中小企业园云海工业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企业园云海工业邻里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投资备【2021】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经济开发区236省道东侧、剑墩路南侧。

2.1.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240.78㎡(约合4.86亩),总建筑面积13000㎡,主要建设一栋五层综合楼,其中一层建筑面积3400㎡,二层至五层每层建筑面积均为2400㎡。

2.1.3最高投标限价: 5400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8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日历天,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5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①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③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中小企业园云海工业邻里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土建工程(含桩基)、装修工程、公用工程、设备安装、室外铺装、室外雨污水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以及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由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43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5)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6)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21 年 1 月 13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建市规【2019】12号文: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在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7至2021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需提供以下真实有效且是最新的原件彩色的扫描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企业需提供此项);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7)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诚信库或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并提供结构,设备专业设计说明(1分)。

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并科学、合理(1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1分)。

2.总平面布局

(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2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2分)。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满足使用功能,先进合理(4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提供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文件(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7.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节能建筑标准(1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下浮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每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

机构

(3分)

(1)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

(2) 设计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名)得0.5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上述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1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有一个得1分,如仅为设计业绩有一个得0.8分,如仅为施工业绩有一个得0.7分,业绩累计最高得1分。

注:(1)本项评审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加分。

(8)类似工程业绩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玖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经济开发区西苑南路东侧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18-80302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5112329

11. 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1.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

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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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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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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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黄工(造价)

400-998-0000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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