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建阳区3个项目(建盏用矿土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项目、莒口镇天湖文化公园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服务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金额
39.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01]hxys[gk]202307
预算金额3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海峡盈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福招0591-8337866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建阳区3个项目(建盏用矿土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项目、莒口镇天湖文化公园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服务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3-12-07 16: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350001]HXYS[GK]202307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建阳区3个项目(建盏用矿土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项目、莒口镇天湖文化公园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洛阳瀍源钻探服务有限公司 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555号(君河湾)2幢1-2501 3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考古研究院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建阳区3个项目(建盏用矿土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项目、莒口镇天湖文化公园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服务采购):

服务类(洛阳瀍源钻探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建阳区3个项目(建盏用矿土资源开采加工项目 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项目 莒口镇天湖文化公园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服务采购 根据《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建阳区建盏用矿土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的函》(闽文物函〔2022〕328号)、《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建阳经济开发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项目建设用地文物调查勘探的函》(闽文物函〔2022〕355号)、《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建阳区莒口镇天湖文化公园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的函》(闽文物函〔2023〕51号)文件的要求,福建省考古研究拟对上述三个项目建设用地范围进行文物调查与考古勘探。其中,建阳区建盏用矿土资源开采加工项目文物调查面积413577平方米,考古普探面积23000平方米,重点勘探面积80平方米;建阳经济开发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项目文物调查面积259898平方米,考古普探面积14000平方米,重点勘探面积50平方米;建阳区莒口镇天湖文化公园项目文物调查面积4258平方米,考古普探面积4200平方米。三个项目合计文物调查面积677733平方米,考古普探面积41200平方米,重点勘探面积130平方米。 提供合格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 文物保护法规及《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 39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何伊依
评审专家: 李一丹 林航 谢国秋 林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提交。(2)开户名:福建海峡盈晟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30?623?298;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考古研究院 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建阳区3个项目(建盏用矿土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项目、莒口镇天湖文化公园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服务采购:0.59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考古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小吴 1366508126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海峡盈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77号三层

联系方式:胡福招 汤淑敏 0591-8337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经理

电话:胡福招 汤淑敏 0591-83378669

福建海峡盈晟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