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扩建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审批投资复【202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扩建工程(标段)的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清江浦区城南街道福田社区境内,紧邻现城南水厂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次城南水厂扩建工程的建设规模为20万m3/d,扩建后总规模达40万m3/d;
2.1.3合同估算价:约25560.816302万元;
2.1.4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4-28,竣工日期:2026-4-27。
2.1.5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取水工程、浑水管道工程、净水厂工程以及清水管道工程;同时需采用BIM技术辅助现场施工,并最终提交BIM竣工模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应具有工程造价在1.4亿且规模在20万m3/d及以上的供水工程业绩(包括自来水厂、净水厂、水质净化厂)。
注:①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均未描述的,投标人需提供经相关审图部门盖章的结构或改造施工图,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1)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2)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03-15至2023-04-03;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9时3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市通源路9号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
邮 编: |
223001 |
邮 编: |
223001 |
联 系 人: |
韩主任 |
联 系 人: |
王工、段工 |
电 话: |
0517-83975007 |
电 话: |
0517-83130990 1575171666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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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98426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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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