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中天商务酒店7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2020G1094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高级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预算金额:66.37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37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中天商务酒店7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3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2020G1094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高级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预算金额:663790.00元
采购需求:SIP媒体转发管理三合一服务器、集中存储服务器(硬盘录像机)、存储硬盘、电视墙服务器(数字矩阵解码平台)、网上巡查集中控制系统、红外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绥芬河市高级中学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交货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并审核通过入库。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本项目采购等履约能力及资格、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项目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核查路径为:
6.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6.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6.3“信用绥芬河”(http://www.sfhcredit.gov.cn/)
6.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6.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6.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720)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中天商务酒店720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本
四、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绥芬河市政府采购分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高级中学
地 址:绥芬河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0453-3962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隋女士 0451-51131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女士
电 话:0451-5113113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并审核通过入库。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本项目采购等履约能力及资格、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项目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4、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核查路径为:
6.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6.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6.3“信用绥芬河”(http://www.sfhcredit.gov.cn/)
6.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6.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6.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至 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中天商务酒店720室
方式:现金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中天商务酒店7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高级中学
地址:绥芬河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53-3962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
联系方式:隋女士 0451-51131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女士
电 话: 0451-511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