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英吉沙县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ZKS(CS)2022-19号
项目名称:英吉沙县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89649.6
最高限价(元):1489649.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英吉沙县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89649.6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英吉沙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备注:年运营服务费为:1489649.6元/年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底由采购人对成交人当年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年度合同签订,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公租房运营管理所需的设施、人员和履约能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具备物业管理能力和妥善处置纠纷和矛盾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六个月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鲜章)及近六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
6.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及其法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受贿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获取须知:
(1)政采云平台已注册供应商可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3)登陆网址:https://login.zcygov.cn
(4)操作方法: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项目区划或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其中带“*”项为必填项)并提交;
(5)如有操作性问题,请咨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英吉沙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0998-3628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内6号楼门面S11
联系方式:13139966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
电 话:13139966863
附件下载: 英吉沙县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英吉沙县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正本/副本]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投 标 文 件注:在2022年 月 日 *午 (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投标单位: (公章)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日 期: |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大写:小写: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年) | 备注 |
1 | 人员费用 | ||
2 | 福利及服装费用 | 正常的办公费用,由运营单位自行承担. | |
3 | 办公费 | 正常的办公费用,由运营单位自行承担. | |
4 | 法务费 | 需要写诉状及出庭,按户起诉.最终费用建议据实结算。 | |
5 | 税金 | 6% | |
合计 |
序号 | 岗位设置 | 人数(最低标准) | 金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岗位设置 | 人数(最低标准) | 年工资标准 | 月工资总额 | 年工资总额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其他职能部门经理 | |||
2 | 财务 | 2 | 会计专业人员(办公室人员可兼职) | |||
3 | 行政大厅受理工作 | 3 | 行政事务处理人员 | |||
3 | 办公及信访人员 | 3 | 行政事务处理人员 | |||
4 | 资料员 | 3 | 运营管理服务人员 | |||
5 | 房管人员及催缴员 | 8 | 运营管理服务人员 | |||
合计 |
序号 | 费用名称 | 费用说明 | 公租房数量(户) | 处理率(暂估) | 法务费(单位户暂估) | 合计 | 备注 |
1 | 法务费 | 法务咨询及相关费用追缴起诉。(油: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计算) | 写诉状及出庭等,以户为单位计取。 |
序号 | 功能科目 | 岗位设置 | 服务内容 | 项目(按小区划分情况写明) | 人数(最低标准) | 年预算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专项项目负责人 | 负责对整个运营机构总体协调与沟通; | 1 | |||
2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专项财务 | 负责对整个运营机构财务具体管理工作 | 2 | |||
3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行政大厅受理工作、专项办公及信访处理人员 | 上级政策、文件的上传下达;行政大厅受理工作、车位拍租或分配工作方案制定与实施;对管理用房、经营性用房和车位管理的规范性、秩序性负责;信访回复、公益宣传及各类文化活动、慰问走访、承租家庭意见征询机制; | 6 | |||
4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专项资料员 | 办理入在手续、签定租赁合同工作;资格复审、动态核查、退出手续办理工作;承租家庭、非住宅\档案收集、立档、整理、立卷、归档、上报工作; | 3 | |||
5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办公费 | 经常办公经费; | ||||
6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法务费 | 法务咨询及相关费用追缴起诉(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计算); | ||||
7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专项房管人员及房租催缴员 | 入住验房、空置房检查、公房腾退、房屋检查、转租转借、监督其他维修行为;定期巡检公租房、经营性用房、管 理用房、共用部位、汛期及恶劣天气巡查等工作;共用部 位维护、专用设施设备、保养、维修行为巡视; | 8 | |||
8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福利及服装费 | 各岗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服装费相关费用; | ||||
9 | 公租房服务与管理 | 税金 | 6%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条款号 | 内 容 | |
1.1 | 采购人: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英吉沙县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 话:阿丽屯古丽 13899121221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内6号楼门面S11业务联系人:李佳 电话:13139966863 | |
1.3.4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公租房运营管理所需的设施、人员和履约能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具备物业管理能力和妥善处置纠纷和矛盾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六个月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鲜章)及近六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6.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及其法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受贿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从事公租房运营管理所需的设施、人员和履约能力;(2)具有物业管理能力和妥善处置纠纷和矛盾的能力。4、投标保证金缴费的银行回执单。备注:为优化采购活动程序,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在资格审核环节不要求供应商提供。 |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是、否) |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1489649.6元/年;本分包最高限价:1489649.6元/年 | |
8.1 | 如投标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1 包 | |
12 | 保证金形式:R保函 R电汇 R支票R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按照各分包控制金额2%以内的整数计算)保证金收款人:帐户名称: 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户: 3012345009026405465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行号: 102894400012备注:1、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2年08月18日11:00分止(注: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和采购项目的招标编号。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取得投标资格不得转让。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 |
13.1 |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 |
14.1 |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 4份;开标一览表:1 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 |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11:00 | |
18.1 |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11:00开标地点: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 | |
23.2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 |
27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 |
27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 |
3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 ☑保函 ☑电汇 ☑支票 ☑对公转账(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3 日历日 | |
32 | 中标服务费:R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按标准上浮(下浮) 0 %)□ 万元支付形式:由中标单位支付 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 | |
33.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 |
33.2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机构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2.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 | |
34.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998-3627001 | |
36.3 | 接收部门:英吉沙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998-3627001通讯地址:英吉沙县新城区财政局二楼 |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其他 | 1、投标人提供 近一年 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2、提供投标人的最近 六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3、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项目 | 结论 | |||||||
投标人名称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营业执照等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社保缴纳记录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信用记录 |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要求 | |
序号 | 小区名称 | 栋数 | 公租房套数 | 公租房面积(m2) | 备注 |
1 | 惠民一号小区 | 13 | 348 | 15768.2 | |
2 | 惠民二号小区(兵团) | 3 | 104 | 5078.5 | |
3 | 惠民二号小区(修造厂) | 12 | 344 | 16789.5 | |
4 | 惠民3号小区 | 4 | 75 | 1472 | |
5 | 惠民4号小区 | 11 | 124 | 6076 | |
6 | 惠民5号小区 | 7 | 112 | 4928 | |
7 | 利民小区 | 12 | 187 | 8304 | |
8 | 佳和小区 | 22 | 1808 | 56341 | |
9 | 光明小区 | 16 | 200 | 8800 | |
10 | 创业二期 | 12 | 29 | 870 | |
11 | 祥瑞小区 | 23 | 505 | 18180 | |
12 | 新盛小区 | 18 | 652 | 22820 | |
13 | 同心小区 | 9 | 75 | 2625 | |
14 | 田园小区 | 22 | 416 | 14560 | |
15 | 朝阳小区 | 22 | 130 | 6110 | |
16 | 创业一期 | 13 | 64 | 2240 | |
17 | 怡心园小区 | 17 | 1512 | 81672 | |
18 | 公租房5号小区 | 8 | 800 | 29545 | |
19 | 光明路廉租房 | 1 | 120 | 5484 | |
20 | 恒丰花园小区 | 4 | 312 | 14760 | |
21 | 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怡欣园) | 4 | 336 | 16075 | |
22 | 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安局) | 1 | 178 | 6942 | |
23 | 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英吉沙镇) | 1 | 48 | 1891.68 | |
24 | 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消防大队) | 1 | 48 | 1891.68 | |
25 | 2021年公租房(县委) | 1 | 72 | 2836.8 | |
合计 | 8599 | 352060 |
序号 | 乡镇 | 总套数 | 总建筑面积 | 其中 | |||||
序号 | 乡镇 | 总套数 | 总建筑面积 | 乡镇干部周转房(套)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村级周转房(套)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教师周转房(套)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 | 县英叶乡 | 208 | 6901.56 | 50 | 1470.3 | 78 | 2279.26 | 80 | 3152 |
2 | 县色提力乡 | 177 | 6262.74 | 48 | 1672.7 | 89 | 3014.04 | 40 | 1576 |
3 | 县托普鲁克乡 | 265 | 8986.54 | 132 | 4057.7 | 53 | 1776.84 | 80 | 3152 |
4 | 县艾古斯乡 | 185 | 6731.32 | 85 | 2723.3 | 60 | 2432.02 | 40 | 1576 |
5 | 县依各孜牙乡 | 114 | 3888.12 | 24 | 687.3 | 42 | 1309.62 | 48 | 1891.2 |
6 | 县芒辛镇 | 253 | 9008.18 | 82 | 2921.2 | 123 | 4195.78 | 48 | 1891.2 |
7 | 县萨罕镇 | 441 | 15604.46 | 114 | 4225.8 | 175 | 5389.86 | 152 | 5988.8 |
8 | 县克孜勒镇 | 476 | 16524.56 | 198 | 6606.9 | 126 | 3928.86 | 152 | 5988.8 |
9 | 县城关乡 | 149 | 4787.24 | 24 | 945.6 | 105 | 3053.64 | 20 | 788 |
10 | 县乔勒潘乡 | 212 | 7019.14 | 66 | 2290.8 | 106 | 3152.34 | 40 | 1576 |
11 | 县龙甫乡 | 149 | 5304.66 | 24 | 945.6 | 77 | 2467.86 | 48 | 1891.2 |
12 | 县乌恰镇 | 579 | 19477.54 | 234 | 7893.1 | 213 | 6383.64 | 132 | 5200.8 |
13 | 县苏盖提乡 | 327 | 11454.18 | 172 | 5633.7 | 95 | 3456.48 | 60 | 2364 |
小计 | 3535 | 121950.24 | 1253 | 42074 | 1342 | 42840.24 | 940 | 37036 | |
14 | 新大新服装厂公租房 | 57 | 2105 | ||||||
15 | 工业区公租房 | 123 | 4309.5 | ||||||
16 | 园区2018年公租房 | 492 | 19389.72 | ||||||
17 | 园区2020年公租房 | 384 | 15325.44 | ||||||
小计 | 1056 | 41129.66 | |||||||
合计 | 4591 | 163079.9 |
主项事务 | 分项事务 | 具体服务内容 | 备注 |
公租房小区日常管理 | 配租、入住 | 房源配租;布置配租、入住工作现场;发放通知、办理入住手续;验房;签订租赁合同等。 | |
公租房小区日常管理 | 租赁管理 | 资格复审;资料收集审核;动态核查;协助办理房屋调整、互换、腾退等。 | |
公租房小区日常管理 | 变更实物配租证信息 | 对提出变更实物配租证信息的,协助核实变更原因,符合变更条件的,做好相关变更工作并收集相应变更申请资料,包括变更申请原件、原承租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变动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等)。 | |
公租房小区日常管理 | 承租户变更信息搜集 | 在承租户入住后,及时对承租户的变更信息进行搜集,确保其准确性,并及时向县保障部门报送。 | 信息变更后即刻报送 |
公租房小区日常管理 | 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户的清退 | 对购买主体核定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户积极采取劝导工作,使其尽早腾退公租房。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公租房小区日常管理 | 协助承租户履行公租房退出、换房流程 | 在承租户公租房退出、换房申请获批后,立即对承租户退出的公租房进行查看,与物管一起核实该房屋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用是否结清和水电气报停状态,房屋中原承租户的物品是否搬出,并及时出具书面清单向县保障部门报送,以便承租户办理后续的相应事宜。 | |
公租房小区日常管理 | 房屋日常使用情况巡查 | 对公租房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对存在转借、转租、改变公租房居住用途、擅自进行装修、在公租房内进行违法活动的,要立即劝阻并报告购买主体。对改变居住用途、擅自进行装修的要及时组织物管开展劝阻工作。 | |
公租房小区日常管理 | 维修(小项)管理 | 日常检查、维修管理;对维修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的保养、维修行为进行监督;对维修的必要性、维修工程量的真实性、维修质量的完好性负责。 | |
租赁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 配合摇号、选房事宜 | 在公租房实物配租摇号、选房前,承接主体根据该次实物配租工作量就摇号、选房事宜编制方案,方案报购买主体审核。方案包括场地选址及布置、暂定时间、相关协作单位分工配合, 人员配置,应急预案和后期保障等。方案经购买主体审核后实施,同时承接主体配备相应的协助人员。 | |
租赁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 协助租赁合同签订 | 协助承租户正确填写公租房租赁合同(含续租合同)并进行承租户信息核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配租地址和房号、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等。 | |
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 日常检查及不定期检查 |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配合运营机构开展工作情况,每月一次考核物业公司人员编制、素质、履职情况。 | |
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 检查收费情况 | 检查物业费、停车费收费情况。 | |
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 对物业服务质量评价 | 每半年一次组织社区、业主及经营者对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 |
档案管理相关事宜 | 上报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统计表 | 每季度向购买主体上报住户基本情况统计表(包含户口所在社区、街道,联系电话,退出情况,死亡情况等) | |
档案管理相关事宜 | 协助承租户基本资料搜集 | 在承租户入住前,协助搜集其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包括:(1)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本等;(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3)用人单位证明、社保证明;(4)民政部门对享受低保情况证明;(5)住房情况证明等 | |
档案管理相关事宜 | 纸质档案管理 | 负责当年度及历年来公租房实物配租纸质档申请材料的建档、保管和整理工作。实物配租资料分别建档、存储。实物配租档案坚持“一房一档”,房号与现承租户资料对应。对于退出实物配租保障乡镇街道、分社区”原则进行保管。 | 纸质档案资料及其保管场地、存储工具和信息系统由购买主体提供,承接主体提供相应人员和信息录入工具。 |
档案管理相关事宜 | 电子档案管理 | 将历年来公租房实物配租纸质档申请材料进行建档和信息录入至系统(系统有相应格式,直接录入)并将纸质档案扫描进入信息系统。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址(含街乡镇、社区名称)、收入情况、名下房产查询结果、低保情况、婚姻状态等。 | |
档案管理相关事宜 | 电子档案管理 | 对存在信息变更的承租户进行变更信息录入,保证电子信息及时更新。 | |
社区管理服务 | 组织协调社会团体服务公租房小区 | 定期通过微信小程序、社区问卷调查、上门探访调查租户满意度,针对租户意见,及时总结调整服务效率和质量;组织协调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社团组织等对内了解居民生活困难和需求,利用专业知识调节社区矛盾,对外做好与政府、非政府组织的沟通、充分利用政府、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各种就业促进、心理咨询、义务家教等特色活动。 | |
社区管理服务 | 配合公租房小区基础党务管理 | 配合购买主体、乡镇、社区管理公租房小区党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开展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在线学习、宣传阵地、督察督办、精准扶贫等;建立公租房“社区支部”网格党员服务队,建立党员信息卡,将“一会四卡”服务模式标准化,通过平台开展网格工作例会,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纽带作用。 | |
社区管理服务 | 公租房小区文化建设 | 1.小区文化宣传推广通过文化建设、宣传、活动推广,组织比赛活动、健身活动、知识讲座等建设公租房文化,传递正能量,使公租房承租户更自信,邻里关系更融洽。2.小区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引进法律单位,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对涉及民生的个别困难群众从社区、法律、特别是心理咨询的角度提供心理引导服务工作,杜绝心理问题引发的社会重大事件。3.建立社会志愿服务工作部推动志愿者耳边论坛成为公租房社区的得力助手,培训志愿者优质项目,建立高素质志愿者队伍,让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形成“人人争当志愿者,处处都有人帮忙”良性生态、文明、友善、互助、奉献的社区氛围。 | |
社区管理服务 | 信访及舆情处理 | 应设置专门工作人员处理信访投诉,对于群访、媒体关注的 重大事件、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向 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受理信访投诉处置率不低于98%,回复满 意率不低于80%。 | |
社区管理服务 | 其他 | 配合乡镇、社区加强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序号 | 岗位设置 | 人数(最低标准) | 备注 |
序号 | 岗位设置 | 人数(最低标准)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其他职能部门经理 |
2 | 财务 | 2 | 会计专业人员(办公室人员可兼职) |
3 | 行政大厅受理工作 | 3 | 行政事务处理人员 |
3 | 办公及信访人员 | 3 | 行政事务处理人员 |
4 | 资料员 | 3 | 运营管理服务人员 |
5 | 房管人员及催缴员 | 8 | 运营管理服务人员 |
合计 | 20 |
序号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1 | 配租、入住 | 房源配租;布置配租、入住工作现场;发放通知、办理 入住手续;验房;签订租赁合同等。 | 12 |
2 | 租赁管理 | 资格复审;资料收集审核;动态核査;办理房屋调整、 互换、腾退等。 | 10 |
3 | 维修(小 项)管理 | 日常检査、维修管理;对维修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 的保养、维修行为进行监督;对维修的必要性、维修工 程量的真实性、维修质量的完好性负责。 | 10 |
4 | 安全管理 | 对公共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设施 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 突发事件的演练,及时处理紧急安全事故;按要求上报 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安全宣传工作。 | 10 |
5 | 非住宅管理 | 管理用房、经营性用房和车位拍租或分配工作方案制定 与实施;签订管理用房、经营性用房和车位租赁协议并 做好租金收缴管理工作;按照租赁协议解决管理用房、 经营性用房和车位租赁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及其他问 题。对管理用房、经营性用房和车位管理的规范性、秩 序性负责。 | 8 |
6 | 资金管理 | 住宅、非住宅租金收缴及欠租催缴工作;费用汇总上报 工作。确保应收尽收,每年租金收缴率不低于90% 。 | 12 |
7 | 综合管理 | “六位一体”模式的搭建;开展公益宣传及各类文化活 动;开展慰问走访工作;建立承租家庭意见征询机制。 | 10 |
8 | 档案管理 | 承租家庭、住宅及非住宅、各类管理服务档案收集、整 理、立卷、归档、上报工作。 | 10 |
9 | 信访及舆情 处理 | 应设置专门工作人员处理信访投诉,对于群访、媒体关 注的重大事件、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应及时调查 核实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受理信访投诉处置率不低 于98%,回复满意率不低于80%。 | 8 |
10 | 其他 |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 10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农、林、牧、渔业 | 中型 | 500万元-20000万元 |
农、林、牧、渔业 | 小型 | 50万元-500万元 |
农、林、牧、渔业 | 微型 | 50万元以下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10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40000万元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2 000万元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建筑业 | 中型 | 营业收入6000万元—8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80000 万元 |
建筑业 | 小型 | 营业收入 300万元—6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300万—5000万元 |
建筑业 | 微型 |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批发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20人—200人,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40000万元 |
批发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5人—2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5000万元 |
批发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 000万元以下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零售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 5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20000万元 |
零售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5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500万元 |
零售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1000人,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30000万元 |
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3000万元 |
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仓储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2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30000万元 |
仓储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1000万元 |
仓储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邮政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10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30000万元 |
邮政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20人—3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2000万元 |
邮政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住宿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住宿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000万元 |
住宿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餐饮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餐饮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000万元 |
餐饮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从业人员2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20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1000万元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50万元一1000万元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中型 | 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小型 | 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一5000 万元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微型 |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物业管理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5000万元 |
物业管理 | 小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一1000万元 |
物业管理 | 微型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一8000万元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住宿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住宿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000万元 |
住宿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餐饮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餐饮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2000万元 |
餐饮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从业人员2 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2 0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一1000万元 |
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营业收入 50万元一1000万元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中型 | 营业收入1000万元一200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一10000万元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中型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小型 | 营业收入100万元一1000万元,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一5000 万元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微型 |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物业管理 | 中型 | 从业人员 300人一1000人,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一5000万元 |
物业管理 | 小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一1000万元 |
物业管理 | 微型 |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人一300人,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一120000万元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一8000万元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中型 | 从业人员100— 300人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小型 | 从业人员10人一100人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微型 |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
评审方式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是否符合 |
资格评审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注册地是否符合 |
资格评审 | 2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资格评审 | 3 | 财务状况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资格评审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资格评审 | 5 | 参加政府米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宫活动中没有亚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
资格评审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资格评审 | 7 | 信用记录 | 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
资格评审 | 8 |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符合性评审 | 1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符合性评审 | 2 | 报价一览表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符合性评审 | 3 | 分项报价表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符合性评审 | 4 |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符合性评审 | 5 |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是否超出 |
符合性评审 | 6 |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性评审 | 7 |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 是否存在 |
符合性评审 | 8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是否存在 |
符合性评审 | 9 |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 是否存在 |
符合性评审 | 10 |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是否存在 |
评审项目 | 分值(100分) | 评分标准 |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10分) |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最高限价:1489649.6元/年。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 |
商务部分(15分) | 企业实力(15分) | 1.服务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人须对提供的业绩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业绩,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供应商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相关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3.客服评价:服务管辖项目客服评价书面资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 | |
技术部分(75分) | 响应情况(7分) | 基础分为5分。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得5分。优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每有1条加0.5分,最高加2分;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1分并说明情况,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做无效标处理。 |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配租、入住管理方案(5分) | 管理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租赁管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维修(小项)管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安全管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非住宅管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欠租转租管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综合管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2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档案管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2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信访及群情处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可行,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运营管理服务方案(50分) | 其他事项处理方案(5分) | 方案详细、合理,流程清晰、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较详细、合理,流程较清晰得3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技术部分(75分) | 项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投入和员工培训方案(8分) | 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投入和员工培训方案,要求方案至少包括设施设备投入、各岗位工作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制度、考核激励管理办法、培训进修计划等6项内容。方案完整详细、整体完善、合理可行性强得8分;方案比较完整详细、合理可行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得2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服务部分(10分)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租赁管理、档案管理、综合管理、维修管理、服务信访及群情处理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保证措施描述清晰、详细周到、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服务保证措施比较描述清晰、详细周到、切实可行得3分;服务保证措施基本描述清晰、详细周到、切实可行有所欠缺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服务部分(10分) | 合理化建议(3分) | 针对本项目就目前现状提出服务合理化建议以及好的改进意见,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价,建议详细、全面细致合理、有针对性强得3分;建议比较详细、比较全面细致合理、得2分;建议适用性和合理性一般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服务部分(10分) | 服务承诺(2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做出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内容详细完整,应急响应时间短,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2分;服务承诺基本完整,应急响应时间短,基本可行得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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