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柘荣县教育局
乙方:福建穗富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6]FJTH[GK]2018020-1的柘荣县教育局柘荣县2018年秋季-2020年春季学生作业簿招标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本册 | 本册 | 1 | 批 | 国内 | 803863.8 | 803863.8 | 学生簿册 | A4、A5 | ||||||
合计: | 803863.8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零叁仟捌佰陆拾叁元捌角元(¥803863.8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各中小学;
4.3交付条件:行业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簿册内芯统一用大度50克原浆A4、A5双胶纸,封面(底)为大度100克铜板纸。内页张数A5、A4为27页、33页。。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学生簿册由柘荣县教育局生产站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其测定标准按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福建省学生簿册标准》DB5/T511-2010)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5 | 每学期学生簿册经教育局和有关学校验收合格后,由柘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30日内支付本学期货款 |
2 | 25 | 每学期学生簿册经教育局和有关学校验收合格后,由柘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30日内支付本学期货款 |
3 | 25 | 每学期学生簿册经教育局和有关学校验收合格后,由柘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30日内支付本学期货款 |
4 | 25 | 每学期学生簿册经教育局和有关学校验收合格后,由柘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30日内支付本学期货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8秋季-2020年春季。
10、违约责任
1.学生簿册是特殊货物,中标企业应提前安排生产;按时供货,若延时或中断供货,按本学期学生簿册的合同总额给予采购单位双倍价格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解除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柘荣县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三、学生簿册用纸 学生簿册用纸(除图画薄外)一律使用双胶纸, 簿册内芯统一用大度50克原浆A4、A5双胶纸,封面(底)为大度100克铜板纸。 四、学生簿册质量要求 (一)严格按福建省学生簿册标准和乙方谈判中提供的样品及承诺要求生产。 (二)为保证2018至2020学年度的簿册生产质量,特强调以下几点 1.外观要求1.1每本簿册内芯钉距均匀一致; 1.2纸张纤维组织均匀,切边整齐、洁净,同批簿册纸张色差不大于2%; 1.3簿册纸张应平整,不允许有砂子、褶子、皱纹、裂口、孔眼等影响使用的外观纸病。 2.印刷要求 2.1印刷油墨应采用无毒、无味、无刺激产品; 2.2图案、文字、线划印迹清晰、完整、洁净;套印偏差不超过0.5m; 2.3簿册封面须印有“图样、品名及学校、年级、班级、姓名、座号”文字,除1-6品目(高中作业簿)外,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簿册应在封面左上角加印“此作业本由政府免费提供”字样,除此之外不得有其他内容的文字。封底或作业纸束条上应有制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封面及内芯所用的纸种和定量、规格(包括品名、开本、页数)标志。 2.4每生按需方要求配套,每套用望料袋包装。包装内应有配套清单份,列明配套簿籍的名称和数量。 3.学生簿册制作技术要求 3.1破页:≤10m2,每本不超过1页 3.2脏迹:≤30m2,每本不超过1页; 3.3偏印:不允许; 3.4页数(页):不得缺页; 3.5断线(m):断线距离10mm-100mm,每本不超过2页; 3.6偏斜(mm):≤2(含方正度偏斜和版面内框线偏斜); 3.7施胶度(mm):≥0.25(单面书写纸) 3.8平滑度(s):正反面差≤30%(单面书写纸) 3.9尘埃度(个/m2):(0.3-1.5)m2不多于80,大于1.5m2不得存在。 (三)乙方交付学校使用的簿册纸质,须提供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 五、学生簿册质量验收办法 (一)学生簿册由柘荣县教育局生产站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其测定标准按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福建省学生簿册标准》DB5/T511-2010)执行 (二)验收程序分出厂检验、最终验收二个阶段。 1.出厂检验:按照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进行检验,并附有产品的产地相关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等。 2.最终验收:学校根据样品、招标文件、合同及福建省学生簿册地方标准等进行货物最终验收。 3.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并记录验收过程。 4.乙方在学校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每学期配送学生簿册之前,每包送一套样品到柘荣县教育局备案 (三)乙方在进料、生产、销售过程中应随时接受柘荣县数育局生产站的监督和检查。 六、学生簿册售后服务与发票要求 1.学生簿册生产由乙方(中标企业)按甲方提供的各校征订数,以每生为单位按套装袋,然后装箱,在每学期开学前10天内(2018年秋季学生簿册按标书规定)发送到各中、小学校。乙方需对所提供的学生簿册提供“三包”服务,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做好调换、重新生产与配送等售后服务工作,并在10天内配送到校。 2.乙方要按需方的要求,做好簿册调剂工作,调剂时间限在开学前10天内调剂完成。 3.乙方必须向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提供有效税务发票。(不准提供虚假发票,否则后果自负) 七、学生簿册的付款方式 1.簿册在每学期开学后的30天内经各校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和学校学生数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2.学生簿册按各校每学期实际学生数生产加工。 八、违约责任 1.学生簿册是特殊货物,中标企业应提前安排生产;按时供货,若延时或中断供货,按本学期学生簿册的合同总额给予采购单位双倍价格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解除合同。 2.乙方提供的学生簿册必须符合《福建省学生簿册标准》 (DB35/T511-2010)标准要求,若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簿册,按国家法律规定赔偿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在开学前按规定时间将簿册送至各校,并及时做好售后服务。如不按规定时间发货,影响学校正常你教学秩序的,甲方根据情节处罚款。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双方产生纠纷诉讼,由柘荣县人民法院裁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守信、互让的原则协商 6.簿册质量评估标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簿册质量评估结果达到良以上的全额付货款,评估结果为一般的处合同总额5%的罚款评估结果为差的处合同总额30%罚款。质量评估由各校校长和县教育局生产站提供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柘荣县教育局 | 乙方: | 福建穗富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柘荣县柳城南路22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安市城阳镇大溪边1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刘伏枝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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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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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706047918 | 联系方法: | 13859687072 |
开户银行: | 工行柘荣县支行 | 开户银行: |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群益信用社 |
账号: | 1407001209022035483 | 账号: | 9060510040010000018057 |
签订地点:柘荣县教育局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