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
招标公告
本项目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应出资金、特许经营者资本金出资及融资筹措,招标人为北京首发承平京平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概况:承平高速公路 (北京段)工程,位于平谷区,南起东高村镇鲍家庄村南侧京冀界,接首都地区环线 (三河段 ),北至金海湖镇红石门村北侧冀京界,与承平高速 (承德段) 衔接,全长约34.8公里,设计标准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崔杏路至夏各庄段与现状京平高速共线,长约8.1公里,将现况双向四车道拓宽改造为双向八车道, 其余路段长约 26.7 公里,双向六车道。全线设置全互通立交 6座,设置桥梁24 座,其中特大桥 4座,大桥 16 座,中小桥 4座;设置中隧道 2座。
1.2 招标范围: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机电工程进行交工验收检测,包括共性检测、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隧道机电设施、智慧交通等,检测从各系统的基本要求、外观鉴定、实测项目、工程资料四个方面进行检查。
1.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止。实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国家认监委或省(市)级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合格、有效;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近五年(2019月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业绩,且至少包含一条特长隧道;
2.7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包含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近5年(2019月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2.8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包含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近5年(2019月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
2.9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7月26日至2024 年7月30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首发建设公司东部驻地309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投标人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当日通过本单位账户以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以个人名义电汇的,将无法开具发票),汇款凭证中注明所参与项目的名称。
(2)电汇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高速公路指挥中心支行
账号:0200299919100010464
(3)为确保招标文件费能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3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经办人领取文件);
(4)招标文件费电汇凭证;
(5)企业增值税开票信息(备注专票或普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首发建设公司东部驻地二层214会议室。
4.2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bchd.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首发承平京平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环城西路39号院3号楼
联系人:翁伟
电话:156507713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五里店甲60号
联系人:袁工、赵工
电话:010-83669233
2024年7月25日
招标公告
本项目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应出资金、特许经营者资本金出资及融资筹措,招标人为北京首发承平京平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概况:承平高速公路 (北京段)工程,位于平谷区,南起东高村镇鲍家庄村南侧京冀界,接首都地区环线 (三河段 ),北至金海湖镇红石门村北侧冀京界,与承平高速 (承德段) 衔接,全长约34.8公里,设计标准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崔杏路至夏各庄段与现状京平高速共线,长约8.1公里,将现况双向四车道拓宽改造为双向八车道, 其余路段长约 26.7 公里,双向六车道。全线设置全互通立交 6座,设置桥梁24 座,其中特大桥 4座,大桥 16 座,中小桥 4座;设置中隧道 2座。
1.2 招标范围: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机电工程进行交工验收检测,包括共性检测、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隧道机电设施、智慧交通等,检测从各系统的基本要求、外观鉴定、实测项目、工程资料四个方面进行检查。
1.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止。实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国家认监委或省(市)级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合格、有效;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近五年(2019月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业绩,且至少包含一条特长隧道;
2.7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包含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近5年(2019月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2.8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包含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近5年(2019月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业绩;
2.9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7月26日至2024 年7月30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首发建设公司东部驻地309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投标人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当日通过本单位账户以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以个人名义电汇的,将无法开具发票),汇款凭证中注明所参与项目的名称。
(2)电汇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高速公路指挥中心支行
账号:0200299919100010464
(3)为确保招标文件费能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3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经办人领取文件);
(4)招标文件费电汇凭证;
(5)企业增值税开票信息(备注专票或普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首发建设公司东部驻地二层214会议室。
4.2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bchd.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首发承平京平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环城西路39号院3号楼
联系人:翁伟
电话:156507713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五里店甲60号
联系人:袁工、赵工
电话:010-83669233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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