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资源)整合方案》文件精神,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筑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贸易、物流、供应链服务等业务。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 FJTP-00092313015112 。
3.招标范围及内容:钢材、水泥、塑料管材、球墨铸铁管、石材、电线电缆、阀门装置等材料设备供应商,具体详见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钢材(本合同包细项采购品目包含钢筋、钢管、钢绞线)
(1)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若是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相关内容)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所投产品的销售或建筑材料或建材或建材批发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前三个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即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2000万元以上的钢材采购项目的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入围通知书)和税务发票。
(8)投标人财务能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承诺函格式附件3)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合同包2:水泥
(1)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若是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相关内容)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所投产品的销售或建筑材料或建材或建材批发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前三个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即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的水泥采购项目的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入围通知书)和税务发票。
(8)投标人财务能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承诺函格式附件4)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合同包3:塑料管材(本合同包细项采购品目包含但不限于:各类给水管、排水管)
(1)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前三个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即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的塑料管材采购项目的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入围通知书)和税务发票。
(8)投标人财务能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承诺函格式附件5)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合同包4:球墨铸铁管(本合同包细项采购品目包含但不限于:各类给水管、排水管)
(1)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若是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相关内容)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所投产品的销售或建筑材料或建材或建材批发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前三个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即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100万元以上的球墨铸铁管采购项目的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入围通知书)和税务发票。
(8)制造商产品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批件。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合同包5:石材
(1)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若是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相关内容)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所投产品的销售或建筑材料或建材或建材批发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前三个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即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50万元以上的石材采购项目的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入围通知书)和税务发票。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合同包6:电线电缆
(1)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若是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相关内容)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所投产品的销售或建筑材料或建材或建材批发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前三个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即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2022年度(或有效期内)的年度供应商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200万元以上的电线电缆采购项目的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入围通知书)和税务发票。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合同包7:阀门装置
(1)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若是制造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相关内容)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所投产品的销售或建筑材料或建材或建材批发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前三个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即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的阀门装置采购项目的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入围通知书)和税务发票。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①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在投标时要注明供货的品牌,最多不超过3个品牌,且所提供的品牌业绩均应满足该产品的业绩要求,即业绩只计一份合同中的其中一个品牌金额。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支付账户: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账 号:429975687888),电汇或银行转账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财务人员将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标书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3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经福建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关于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968975)。
6.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00秒之前提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上传到该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视同为该投标人未参加投标,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显示数据为准。
8.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 09:00。
9.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本项目开标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 上发布。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子邮箱:/
传 真:/
电 话:0591- 38080677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山大道中段10号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
联系人:郑先生、刘先生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 话:15260798559、0591-28059620
传 真:/
13.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www.fycbid.com
联系电话:4009183302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山大道中段10号
联系电话:0591-3808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