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蕲春县中心】湖北省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湖北省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一标段)(第三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QC-202308SZ-003001006)
金额
1230.3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c-202308sz-003001006
预算金额1230.34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先生17771388522
中标公司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30.34万元
中标联系人贾星
公告正文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308SZ-003001006
一、招标概况
    湖北省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湖北省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一标段 )(第三次)于2023年09月19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0月12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2303496.87 11284659.05 11198737.87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00 300 30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贾星 吴章红 江峰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 NMG2503328 湘243141543606 苏232141429836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地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传真):1390725410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一路95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传真):17771388522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4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7210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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