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通信管道工程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通信管道工程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根据临滕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对通信管道工程材料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地点为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六标段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我方要求。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供应商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地点 |
用途 |
1 |
玻璃钢管箱 |
用宽 310mm,高 190mm 的玻璃钢管箱保护,管箱壁厚5mm |
米 |
8000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六标段施工现场 |
|
玻璃钢电缆保护管 |
玻璃钢电缆保护管, |
米 |
16600 |
|
注:
- 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服务周期:包件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 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可成交包件数1。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包件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被限制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1.2财务要求:
报价人必须提供纳税证明资料(税收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填发日期应在本次采购要求的截止递交第一轮报价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两年左右;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报价人,从成立之初开具。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1.5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将缴费凭证、公司资质发送至采购人邮箱联系邮箱:3665727612@qq.com,并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丁宝刚 联系电话:13306333721。
4.2采购文件200元/包件,售后不退(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报价企业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前(以采购方账户收款时间为准)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费县支行
账 号: 817932401421003481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指定地点(具体会议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庄木头村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六标段项目经理部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携带身份证、公司公章)。
5.4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包件1不足3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电话:0531-68906358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联 系 人:石国柱、丁宝刚
联系电话:18263480345、13306333721
邮箱:36657276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