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洋县2023年城区市政道路配套路灯安装工程EPC总承包沙洋县2023年城区市政道路配套路灯安装工程EPC总承包(JMSY-202309SZ-002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825.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msy-202309sz-002001001
预算金额8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德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京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8572669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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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沙洋县2023年城区市政道路配套路灯安装工程EPC总承包沙洋县2023年城区市政道路配套路灯安装工程EPC总承包(JMSY-202309SZ-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Y-202309SZ-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2023年城区市政道路配套路灯安装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京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沙洋县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范围为洪岭大道(锦绣家园-G348国道绕城段),新湖路(卓政大道-一鸣路),一鸣路(洪岭大道-新湖路),工业八路(洪岭大道-范家台监狱),洪岭一路(洪岭大道-工业六路)等5条道路的照明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设计范围为洪岭大道(锦绣家园-G348国道绕城段),新湖路(卓政大道-一鸣路),一鸣路(洪岭大道-新湖路),工业八路(洪岭大道-范家台监狱),洪岭一路(洪岭大道-工业六路)等5条道路的照明工程。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31 00-00-00
合同估算价:825.20万元
  2.3其他:设计图纸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2)设计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上资质; (3)施工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以由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兼任;(2)施工项目经理: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拟派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其中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 、2022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电力工程项目业绩或类似项目业绩(含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和成交通知书,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即可)。
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2)投标人有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承诺;(3)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其它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符合条件的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2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沙洋县荷花路2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刘德宇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24-8596041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京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沙洋县汉江天地售楼部后2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吴工
代理联系电话:18572669116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9月2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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