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增设安全信息屏招标文件 1.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工程名称:增设安全信息屏项目 (3)工程地点: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4)联 系 人:周同利 ,联系电话:0532-88082896,联系邮箱:jjyxb@qdjy.com 2.招标范围: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增设安全信息屏项目,地址位于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本次招标为增设安全信息屏。 3.工程内容及要求: (1)安全信息屏位于大门正前方,墙面布置尺寸合适的大屏,用于进行安全警示、安全信息显示等;屏幕顶端为“绿色创造未来”LED字;投标单位需结合厂前区环境进行布置,做到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展现企业风貌。 安全信息屏位置:安全信息屏大小约为115平方米,在墙面居中布置,屏幕距墙顶边缘约4米,屏幕左右距墙边缘约1.1米,具体尺寸依据实际设计尺寸为准。安全信息屏位于厂房墙外侧,需满足室外现场环境使用要求。 (2)各投标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交效果图、系统设备选择清单(标注规格参数、品牌型号、制造商、单价数量);墙面布置按实标明各部位尺寸大小。 (3)实施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全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供货和施工。所采购的设备、设施需符合或高于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和制造商。 (4)工期要求:45天;投标单位结合项目内容及现场情况,报确保质量的合理工期。工期确定后,因中标方原因,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额的1%予以罚款。 (5)详细技术要求附件1:技术规范书。 4、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有承接户外大屏幕的设计、施工能力和业绩。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盖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 (1)投标函: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 (2)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技术规格书 (5) 主要备件明细报价表(包括制造厂名、国别、价格、数量等) (6) 偏离表 (7) 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 (8) 投标书附件 (9) 交货期 (10)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简介、近五年销售业绩及荣誉证书复印件、货物设计、制造资质证明(如有设计、制造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资质证明)、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1)技术方案,包括: ① 性能指标参数表 ② 货物制造、安装、方案、验收标准; ③ 运输到货方案; ④ 详细的交货清单; ⑤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⑥ 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⑦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6、投标书提交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印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现场。 (2)参加投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叁万元)。交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现汇的方式(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备注:增设安全信息屏项目投标保证金)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账号:372005550018000025590 未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 7.招标时间: (1)发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 (2)报名方式:以邮件和电话方式报名。 (3)现场踏勘:2024年6月22日~6月26日期间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 (4)联系人:周同利、联系电话:0532-88082896、邮箱:jjyxb@qdjy.com (5)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暂定)13:30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部二楼会议室(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开标。 8.开标程序: (1)2024年6月27日(暂定)13:20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未按时签到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3)投标单位依次向招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并答标。 (4)招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分(见附件2:评分标准),推荐中标单位。 (5)报公司确定中标单位。 (6)发中标通知书。 9.中标要求: (1)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 (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7日内不与招标单位或委托的单位签订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0.工程款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采用现汇方式支付。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合同价款50%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合格增值税发票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额的90%;剩余10%质保金,质保期1年,到期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024年6月22日
附件1: 增设安全信息屏 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1. 概述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室外增设安全信息屏的供货范围、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技术要求;本工程属于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1.2 投标方技术资格 下述条款为招标方对投标方技术资格的基本要求,如有不满足下述条款之一者即作废标处理。 1.2.1 投标方所报制造厂必须已生产过相似规模装置的相同设备,且这些设备已成功地运行十二个月以上,运行情况令用户满意。 1.2.2 投标方所报制造厂必须是一家至少已有五年制造同类设备经验的、依然存在的公司(或工厂),且拥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许可证。 1. 2.3 投标方所报制造厂必须能提供性能试验报告、备品备件及其它招标方所需的技术服务。 1.2.4投标方应提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产品;主要设备是经过确认的,不允许使用试验产品和试制及早期技术相对滞后应用效果较差(主要设备送检报告或认证签署日期须为近2年以来)的较新型产品。 1.2.5投标方须出具所列设备器材配置表内主要产品(单元板、开关电源、控制板、软件等)的质保承诺函原件。 1.3 投标要求 1. 3.1投标方必须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编制标书,并在其报价中阐明报价所提供的设备是完全符合要求的。如果投标方对要求有异议,并要求修改时,投标方应在报价中阐明异议内容后,也可以提出另一方案的报价。 1. 3.2投标方应就下列项目分项报价: ·设备单价及总价 ·技术服务 ·文件及资料 ·包装及运输 ·安装及调试 ·设备投运及两年运行备件和全套维护工具及软件 ·投标前主要设备提供样机或者照片 ·其它 1.4 供货范围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室外增设安全信息屏的供货范围,安装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投标方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单元板规格、开关电源规格、控制系统品牌,要求投标文件详细介绍品牌实力、配置说明等,要求投标报价像素间距选用不高于P5的产品,显示模块单元板品牌要求利亚德、艾比森等一线品牌,开关电源品牌要求茂硕、台达、菲尼克斯。 投标方报价中应注明税率、质保期,报价中应包含施工费等。 (室外全彩屏)安装配置明细表如下:
2. 技术要求 2.1标准、规范 2.1.1设备、材料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查和验收按以下标准规范的最新版本进行: 2.1.2《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11281-2007) 2.1.3《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2003) 2.1.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则 总则》(GB2421) 2.1.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则 低温试验方法》(GB2423.1) 2.1.6《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则 高温试验方法》(GB2423.2) 2.1.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2423.3) 2.1.8《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水试验方法》(GB2423.38) 2.1.9《计算机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6-88) 2.1.10《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8) 2.1.11《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79-89) 2.1.12《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SDJ8-98) 2.1.13《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2019) 2.1.1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19) 2.1.15《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2.1.16投标方在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与其它标准或规范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2其它要求 2.2.1凡本技术规范书未提及的其它工艺和要求均执行最新版本GB及IEC有相关标准。 2.2.2要求平整度、亮度、视角、最高对比度、外壳防护等级、LED 显示屏保护接地、白平衡亮度、灰度等级、刷新频率等符合行业标准。 2.2.3 针对本公司室外环境状况要求做到防腐 、防潮 、防雨淋 、防酸气、使用寿命>100000小时,独立供电系统(带配电箱)。 2.2.4投标方应根据使用环境条件作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购件应具有合格证。 2.2.5 LED显示屏使用全彩室外屏、智能亮度调节,支持文本显示、WIFI、手机控制、U盘节目导入、画中画等功能。 2.2.6报价方案中适当留存必要的配件,保证后期原器件停止生产后的维修。 2.2.7显示屏系统免费保修期1年,1年内显示系统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故障,免费维修。接用户电话报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当日赶到现场处理故障。免费升级换代系统操作、控制软件,帮助用户改进和提高系统功能。 3.检验 3.1投标方应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程序,以保证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能完全满足合同的要求。 3.2 LED显示屏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标准、检验标准均应符合最新版本IEC和GB规范。 3.3投标方应保存下列资料,以提供招标方查阅: (a)外购件的质量合格证书、材质合格证书; (b)制造、装配质量检测报告(无损检测记录,尺寸检测记录等); (c)性能试验记录。 4.性能保证 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满足招标方的使用条件,并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保证期为正常使用后一年。 5.备品备件 投标方应提供所售设备运行三年的常用备品备件。 6.拒收 当招标方检验时发现到货的LED显示屏设备与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不符合或不能满足制造标准,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 7.包装和运输 货物所需包装由中标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适合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破、防锈,防腐,符合招标方使用要求。 8.交货条件 交货条件为包工包料的交钥匙工程。 9.设备安装地点 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厂区内,环境特征为腐蚀性环境。 10.安装环境 气象条件: 最高气温: 38.6℃ 最低气温: -17.9℃ 年平均气温: 15℃ 最热月平均气温: 25.3℃ 最冷月平均气温: -3.5℃ 最热月相对湿度 90% 年平均相对湿度: 69% 海拔高度: <1000米 地震烈度: 7度 LED显示屏应满足在气温-20~60℃中运行和操作的要求。
附件2: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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