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16时00分
2.投标人竞价时间:2023年2月3日9时00分-2023年2月3日11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16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16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日16时00分-2023年2月3日9时00分
6.联系人:小张0595-22162830(公司)、陈经理(项目部)13905987056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
7.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8.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8.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1.3在“其他”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8.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8.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46000.00(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
10.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城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电话: 0595-22992022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 |
暂定工程量 |
1 |
城建·乐居兰苑A区 |
地下室砖胎模分项工程 |
1项 |
2 |
城建·乐居兰苑B区 |
地下室砖胎模分项工程 |
1项 |
1.工程名称:城建·乐居兰苑A区;
城建·乐居兰苑B区;
2.工程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大道东侧、浦山街北侧;
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丰美路西侧、浦山街北侧;
3.工程规模:城建·乐居兰苑A区项目总建筑面积66399.55㎡;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6686.55㎡;地上1#5F、2#25F、3#25F、5#21F、6#23F,建筑面积49713.00㎡,主要由社区服务中心、住宅及配套用房组成;
城建·乐居兰苑B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08945.34㎡;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6370.34㎡;地上7#23F、8#25F、9#23F、10#23F、11#25F、12#20F、13#22F、15#25F,建筑面积82575.00㎡,主要由住宅及配套用房组成。
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文件等内容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砖胎模砌筑、砖胎模粉刷、砼垫层(含压光)、土方修整(回填、平整、夯实)、桩芯砼浇筑(含柱芯清理)、防水保护层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期要求:城建·乐居兰苑A区工期为90日历天;城建·乐居兰苑B区工期为90日历天;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转账时需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5.4投标人应依据“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签订合同
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7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2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及《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减免部分项目收费的通知》“一、工程类”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账 号:8111 3010 1260 0525 104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12.1履约担保金额:
城建·乐居兰苑A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城建·乐居兰苑B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12.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签订合同之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未能按进度完成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2.3履约担保期限:
城建·乐居兰苑A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包范围全部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城建·乐居兰苑B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包范围全部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2.4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中泉施招字[2023]016号履约保证金”。
13.工程安全质量等风险金(简称风险金)
13.1为了使招标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不设置最低报价,鼓励投标人充分竞争。但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及安全质量,故设工程安全质量等风险金(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在合同签订前还需缴纳“中标人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85%之间的差额(四舍五入到人民币千位)”至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工程风险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如已缴纳)。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工程风险金。
13.2工程安全质量风险金缴交账户:同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汇款时请备注:“中泉施招字[2023]016号工程风险金”。
13.3履约担保期限:
城建·乐居兰苑A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包范围全部作业完成后无息退还。
城建·乐居兰苑B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包范围全部作业完成后无息退还。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 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②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