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338c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先生138507118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先生1735915282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338CC

1.招标说明

根据有关会议纪要精神,永春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并原则同意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永春县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三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项目位于泉州市永春县。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石鼓镇卿园至达埔镇东园段和达埔镇东园至达埔镇前峰段两段公路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服务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以及其他工程等

其中:石鼓卿园至达埔东园段工程路线建设里程8.367公里,该段全线布置3座大桥共计1241.5m,涵洞19道共1365.40m,隧道1座(其中卿园隧道主洞为分离式隧道,左洞长465m,右洞长480m;卿园隧道辅洞为分离式隧道,左洞长475m,右洞长471m),设置平面交叉三处。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设计宽度为43米、28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路基为1/50设计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达埔东园至达埔前峰段工程路线建设里程8.180公里,该段全线布置7座大桥共计2582m,涵洞19道共1452.01m,设置平面交叉3处。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设计宽度为43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路基为1/50设计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纳入PPP投资范围的总投资约为174857.43万元(该金额不包括管养费用和建设期利息),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25861.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124797.5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06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为40674.22万元,预备费8321.78万元以上数值为概算价,工程费用结算价以永春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包括但不限于①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费、②工程勘察设计费、③工程监理费、④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审查)费、⑤设计文件审查费、⑥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⑦建设项目前期工程费、⑧专项评价(估)费、⑨联合试运转费、⑩监管费、?购买占用耕地指标款等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但实际发生的纳入PPP投资总额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得超过489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与预备费之和,不含建设期利息),若超出,超出部分由政府负责筹措资金支付。

说明:以上数值为算价,工程费用结算价以永春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5运营维护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公路日常和小修保养(含桥梁、涵洞、隧道、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及构造物等的养护),水毁防治、公路绿化,桥涵隧道的定期检查,路况调查登记,交通量调查与观测、实施GBM工程(公路标准化、美化工程)等。

2.6所处阶段: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工作。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所在地(永春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要求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永春县。在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后的30个日历日内,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股权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95%5%的股权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出资时间为按建设进度资金需求逐步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2.8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9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获得;

1)股权融资: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须按股权比例共同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5%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同等融资成本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向永春县本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含设备)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投资人注入。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或实施机构或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对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2.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3年(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或项目立项业主确认的开工之日起算(以在前的日期为准)至交工验收合格),运营期为17年(交工验收合格次日至第十七(17)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交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运营期),项目合作期共20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项目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2.11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或者是该等公司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四)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4.0亿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至少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将按股权比例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将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须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当日)的前五年内作为投资人承接过单项合同不低于10亿元的道路工程类建设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至少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七)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961420196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213室)报名。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750930,递交地点为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展览城二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不提交投标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交1000万元保证金。

8.2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址:永春县交通大厦三楼

联系人:邱先生、高先生

联系电话:1385071186813959809768

真:0595-23861003

9.2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魏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173591528260591-28059631

真:0591-38113823

9.3 监督人:永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95-23893967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338CC

项目名称: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三次招标)

致: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三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5、我方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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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就我司组织招标的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338CC)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中“各方出资比例均应大于0,且甲方出资比例应>50%”条款修改为“各方出资比例均应大于0”。

2、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一)的规定为准。需要本补充通知(一)的文本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领取。

招标人: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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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

公路工程PPP项目(三次招标)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50711868

招标人联系地址:永春县交通大厦三楼

项目名称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三次招标)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338CC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郭海生贾铁刚郭丽萍吕麒麟赖锦标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称及原因

1、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不少于14.0亿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详细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公示时间201979日~2019715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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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招标人

名称: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春县交通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38507118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0591-28059631

三、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338CC

四、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福建第一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泉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226号【联合体: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47号东亚之窗文创园A馆2楼】

法人代表:郭定国【联合体:吴怀捷】

五、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价:建安下浮率 6.66%年合理利润率为6.96%年运营维护服务费2530000元,项目合作期内政府需支付的服务费总额约为3147481120 元(暂定)。

2)项目合作期限:20年(建设期3+运营期17年)。

3)工程质量承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项目建设期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德樵欧阳玉娣陈梅兰陆立太董汝梁李佳成、占金文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余金南(县政府)、黄连集(县政府办)、颜永生(发改局)、吴燕仪(司法局)、郭栋灿、张英才(财政局)、涂敏华(自然资源局)、郑兴洲、潘燕云、李志聪、邱金坤(县交通运输局)、高永杰(横七线指挥部)、温明辉(住建局)、郭生地(石鼓镇政府)、赵志强(达埔镇政府)、曾文龙(通兴公司)、王群生(特聘律师)等人员

招标人: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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