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你的成长我来守护”文旅市场普法宣传汇报演出场地布置需求(第2次)
金额
9938.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你的成长 我来守护”文旅市场普法宣传汇报演出场地布置需求(第2次)
预算金额:¥12000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为持续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省文旅厅、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学校开展了“你的成长 我来守护”文旅市场普法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经征集、筛选、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获奖作品,为充分展示普法作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现决定举办成果展示汇报演出,现场场地布置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9日2:30
二、活动主题
你的成长 我来守护
三、场地布置内容
(一)一楼入口
1、主题背景
2、普法宣传展架10个
(二)二楼入口
1、征文作品展示4个展架
2、美术作品展示4个展架
(三)内场
1、舞台上方宣传横幅
2、观众席后方宣传横幅
3、电子屏背景
四、设计要求
1、内容突出活动主题;
2、活动背景画面彰显青春、朝气,色彩明亮;
3、普法宣传展板展现执法部门形象,画面简洁、大方,构图清晰。
服务要求及其他
1、本项目响应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磋商范围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清单货物、住宿、劳务、运输、利润、保险、税金、执行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请各供应商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后签订合同和实施过程中,成交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项目总预算或索赔要求。
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项目需求作出实质性应答,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偏离表中。成交后,供应商在磋商中提出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过此偏差表中已被采购人确认的条款。
3、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采购人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工作态度等,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方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管理及服务人员,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与其他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周期:1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戏曲园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24 09:00:00
发布时间:2024-05-20 10:04:46
采购编号:JSYZC06029920241694001
采购单位:扬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变更公示内容:
公示时间:2024-05-21 14:56:41 |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23 09:00 |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24 09:00 |
需求描述文件变更: | 需求描述文件变更: |
结果公示内容:
采购结果:成功评选
报价供应商数: 4
中选供应商:
状态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结果 | 公告日期 | 成交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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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成交 | 扬州天顺广告有限公司 | 中选 | 2024-05-24 | 99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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