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盐城投〔2022〕214号文件批准建设,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2024年城投集团征迁、收储地块围墙建设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均和﹝2022﹞166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2023-2024年城投集团征迁、收储地块围墙建设服务采购 | 1.0 | 项 | 按实际结算 | 对集团公司2023-2024年底前征迁、收储地块的围墙建设、墙面涂白、单层彩板围挡、围挡拆搭、密目网围护、零星地面硬化等工作,同时配合文明创建、数字城管、生态环境等各类创建工作做好地块的维护、清理等工作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
(6)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809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以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支行;
银行账号:368879974460。
4.获取方式:
(1)现场售领: 潜在投标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本费缴纳凭证、报名登记表和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于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809室)登记办理并现场缴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登记预留的邮箱。
(2)远程购买:潜在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复制件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工本费缴纳凭证、报名登记表和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发送至1737826296@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报名预留的邮箱。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
八.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桑德兰路与谢家路交叉口))。
十.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省外企业);
(6)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8)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9)如经办人是授权委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领取标书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发售采购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供应商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至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01会议室,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809室,收件人:张伟杰,联系电话:17826820640,由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供应商主动放弃。
注:(1)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供应商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张伟杰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供应商自行承担。
(2)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供应商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海盐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智创大厦5楼
联系人:徐春
联系电话:0573-8682312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科技大厦8楼
联系人:张伟杰
联系电话:0573-86177058
3、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091502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智创大厦6楼
2022年12月9日
附件信息: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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