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路(徐圩盐场泵站段)改造工程-交安设施专业分包(询价公告)(二次公告)
金额
59.4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西安路(徐圩盐场泵站段)改造工程-交安设施专业分包(二次公告) 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采购项目 西安路(徐圩盐场泵站段)改造工程-交安设施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询价范围:西安路(徐圩盐场泵站段)改造工程-交安设施专业分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项目控制价:59.439495万元,控制价明细详见附件。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只需填报项目的折扣率,以该折扣率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该折扣率,合同单价按照采购人发布的采购控制价中的单价*项目折扣率。折扣率不得大于100%,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5服务期限:2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本公告要求。
2.7现场项目负责人:袁工,联系电话:1539878143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标报价
本项目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辅材)、机械费、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各类税金、各类保险费、成品保护、建筑垃圾清理、材料现场倒运费、材料卸车及场内运输、赶工费、各种因素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变动风险、停工误工风险、交叉施工配合费用以及各种零星用工、协调周边关系等包含在清单单价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实施期间供货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发生的各类费用,一旦中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将对成交人的清单中的相应单价进行平衡性审查,并保留对不平衡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调整的原则是投标总价不变,单价调整。其中,量化不平衡报价的标准为成交人子目单价超过基准单价±15%的,供应商须将对应子目单价调整至合理单价,对应子目调整合理单价后无法调至投标总价时,所有子目单价统一比例调整至投标总价。基准单价=成交人投标下浮率×采购人内部签批控制价子目单价×50%+各供应商子目平均单价×50%。
5.付款方式
5.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价款的75%,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0%(如审计未完成,则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价款的85%),验收合格两年后付至最终审计金额的 100%。
5.2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款。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税制改革、纳税人性质变化等引发税率变化的,应适用调整后法定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
5.3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承兑。如采用银行承兑支付的,乙方未到承兑期限提取现金的,相关手续费及利息由乙方承担。
6.响应时间
6.1询价公告获取时间: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年 6 月 6 日,获取方式为: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fygroup.com/ ”)获取文件,点击“确认受理”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在供应商中心“报价作业”栏查询到所参与项目)。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
初次在“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6.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供应商2024年 6 月 7 日上午11:00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格文件以PDF格式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7.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7.1询价响应函详见附件
7.2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7.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员B类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连同询价响应函和竞标报价清单一同报送。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完整响应文件。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在报价未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9.开标、评标流程
第一阶段:报价查看,评审开始;
第二阶段:询价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删除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并告知对应供应商;
第三阶段: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和第二阶段评审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第二轮报价, 供应商需在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如有第二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流程同第二轮报价(如有);
本项目原则上采取 一轮 报价,竞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以此类推;
第四阶段:询价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一轮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特别注意:请供应商自第一轮报价开始后至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前,持续关注报价开启 通知(各轮报价开启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线上通知第二阶段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若 未在某一轮次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视为放弃该轮次报价且无法参与下一轮及后续报价,但上一轮报价依然有效并作为最终定标依据。
特别说明:
①如采购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不平衡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整报价至合理报
价,如拒不调整,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本次投标资格。
②如各家报价情况未达到采购人预期,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重新组织采购。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F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8-80701516
日期:2024年6月4日
1.询价条件
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采购项目 西安路(徐圩盐场泵站段)改造工程-交安设施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询价范围:西安路(徐圩盐场泵站段)改造工程-交安设施专业分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项目控制价:59.439495万元,控制价明细详见附件。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只需填报项目的折扣率,以该折扣率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该折扣率,合同单价按照采购人发布的采购控制价中的单价*项目折扣率。折扣率不得大于100%,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5服务期限:2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本公告要求。
2.7现场项目负责人:袁工,联系电话:1539878143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标报价
本项目为全费用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辅材)、机械费、规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各类税金、各类保险费、成品保护、建筑垃圾清理、材料现场倒运费、材料卸车及场内运输、赶工费、各种因素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变动风险、停工误工风险、交叉施工配合费用以及各种零星用工、协调周边关系等包含在清单单价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实施期间供货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发生的各类费用,一旦中标,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前,将对成交人的清单中的相应单价进行平衡性审查,并保留对不平衡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调整的原则是投标总价不变,单价调整。其中,量化不平衡报价的标准为成交人子目单价超过基准单价±15%的,供应商须将对应子目单价调整至合理单价,对应子目调整合理单价后无法调至投标总价时,所有子目单价统一比例调整至投标总价。基准单价=成交人投标下浮率×采购人内部签批控制价子目单价×50%+各供应商子目平均单价×50%。
5.付款方式
5.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价款的75%,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0%(如审计未完成,则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价款的85%),验收合格两年后付至最终审计金额的 100%。
5.2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款。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税制改革、纳税人性质变化等引发税率变化的,应适用调整后法定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
5.3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承兑。如采用银行承兑支付的,乙方未到承兑期限提取现金的,相关手续费及利息由乙方承担。
6.响应时间
6.1询价公告获取时间: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年 6 月 6 日,获取方式为: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fygroup.com/ ”)获取文件,点击“确认受理”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在供应商中心“报价作业”栏查询到所参与项目)。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
初次在“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6.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供应商2024年 6 月 7 日上午11:00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格文件以PDF格式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7.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7.1询价响应函详见附件
7.2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7.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员B类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连同询价响应函和竞标报价清单一同报送。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完整响应文件。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在报价未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9.开标、评标流程
第一阶段:报价查看,评审开始;
第二阶段:询价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删除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并告知对应供应商;
第三阶段: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和第二阶段评审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第二轮报价, 供应商需在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如有第二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流程同第二轮报价(如有);
本项目原则上采取 一轮 报价,竞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以此类推;
第四阶段:询价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一轮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特别注意:请供应商自第一轮报价开始后至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前,持续关注报价开启 通知(各轮报价开启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线上通知第二阶段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若 未在某一轮次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视为放弃该轮次报价且无法参与下一轮及后续报价,但上一轮报价依然有效并作为最终定标依据。
特别说明:
①如采购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不平衡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整报价至合理报
价,如拒不调整,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本次投标资格。
②如各家报价情况未达到采购人预期,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重新组织采购。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云港徐圩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F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8-80701516
日期: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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