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5 14:52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QGC0102G22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供水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已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2022】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供水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综合指挥中心和松北区分中心位于新区净水厂,利民分中心位于利民经济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内,项目系统应用在松北区分中心和利民分中心内;
2.3建设规模:建设综合信息管控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综合信息管控平台包括分析决策、生产调度、管网运营、泵站监控、营收热线五大应用板块;基础支撑系统包括建设综合指挥中心、松北区分中心、利民分中心、智慧水务综合门户系统、数据中心、数字孪生、移动APP和网上营业厅系统;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对净水厂自控系统升级、水厂二次泵房改造、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测试点、非居民智能表具进行更换。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信息管控平台、松北区分中心和利民分中心,二次供水泵房改造37处;二期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指挥中心,建设一级分区计量53处和二级分区计量158处,净水厂自控系统升级,改造大公企仪表829块;三期建设内容为商服仪表16269块,改造二次供水泵房233处,建设管网探测设备采购;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监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工程监理的管理、招标的管理、造价咨询的管理、施工管理、竣工图编制的管理、后期工程测量的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各类勘察、测量、监测的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工程预付款支付:按施工合同和进度核定预付款;工程计量支付: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已完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工程变更:协助委托方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工程索赔: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偏差调整: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及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偏差分析和投资计划调整建议书;并按进度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参考《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文件取费费率为60%,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参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39号)文件取费费率为60%,工程建设监理: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和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取费费率为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项目建设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注: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造价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4)监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06月至2022年08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5)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7时00分至年2022年11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一个PDF版本文件))、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clj001@163.com(邮件名称为:哈尔滨江北一体发展区供水数字化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名称)。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09时30分。
8.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上述要求全部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上述要求全部负责人)等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上述要求全部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7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8799237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集乐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5862768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3号楼12层
联 系 人:刘女士(招标二部)
电 话:0451-55639888
电子邮件:dclj001@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