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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第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461sccxa34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补遗书

(第2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各潜在投标人的澄清提问,现对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编号:0747-2461SCCXA347)招标文件统一进行如下澄清修改

一、提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6条“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钢材、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沥青等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60%,设备不支付预付款。”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第8条“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钢材、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沥青等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75%,设备不支付预付款。”两处对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的描述不一致,以哪条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16条规定为准。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钢材、水泥、碎石、中粗砂、机制砂、沥青等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60%,设备不支付预付款。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应修改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本招标文件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补遗书为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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