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纪委监委驾驶员及其他临时用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内容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外包服务项目,由外包服务公司指派不少于13名驾驶员提供相关驾驶服务;同时保障采购人不超过2万元的临时用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搬运、维修、保洁等)。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采购人指定的驾驶及临时用工服务。
三、用工标准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驾驶服务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C1及以上)3年及3年以上;须提供人员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应出差、外地住宿的男性;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提供公安机关近三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所提供驾驶服务人员信息须保证准确,拟配备人员一经确认,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四、采购人承担的内容
1、合同期内,按月支付成交价十二分之一的外包服务费;
2、按月支付服务人员加班费(如产生),加班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结算,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如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结算上调部分,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因财政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导致延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金。
3、提供驾驶人员的办公场所,保障日常工作及出差的工作餐;
4、负责车辆日常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管理和车辆调度;
5、有权对服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有权要求对服务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改;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后的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
五、投标人承担的内容
★1、不得将驾驶员委托给第三方代聘、代管和转包,依法与指派给采购人的驾驶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
★2、投标人及其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采购人的车辆,做到及时维护、谨慎驾驶、车况性能良好;
★3、承担用人产生的各类风险和责任或因服务人员违规、违纪、严重失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投标人有向采购人进行赔偿的义务;
★4、经判定由于驾驶服务人员驾驶不当导致采购人车辆保额以外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做好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组织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跟踪服务;
★6、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做好服务人员的调整、更换和补充工作;
六、验收要求及程序
1、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指派的驾驶服务人员的身份证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明(如有)、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3年及3年以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交由采购人查验,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备案。
2、采购人每月对投标人指派的驾驶人员的考勤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并形成《月份考勤汇总表》作为验收依据。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中标人提供成交价十二分之一的外包服务费及服务人员加班费(如产生)发票,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次月支付上月的费用(无息)。
注:
1、如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结算上调部分,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
2、如产生加班费,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结算,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
3、因财政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导致延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金。
八、履约期限和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就服务事项无异议可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