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化市辰溪县柿溪乡等3个乡镇及分庄垴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
金额
808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82.4万元
招标公司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钦敬0745-22168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怀化市辰溪县柿溪乡等3个乡镇及分庄垴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辰溪县柿溪乡等3个乡镇及分庄垴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辰溪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辰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怀化市辰溪县柿溪乡等2个乡镇分庄城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初步设计的批复、辰农业发〔2023〕17 号、辰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怀化市辰溪县谭家场乡等2个乡镇李家场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初步设计的批复、辰农业发〔2023〕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社会投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39.59%、社会投入资金: 60.41%,招标人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辰溪县;
2.2 建设规模: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等。
2.3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8082.4 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150天,设计工期为30天)
2.5 招标范围:怀化市辰溪县柿溪乡等3个乡镇及分庄垴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 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具备范围为:
(1)设计部分: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等,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和备案的施工图或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满足国家、省市、行业等相关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
2.9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 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 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5信誉要求:/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均不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机械、金结安装、水文、地质、电气专业、工程造价),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无在建项目。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 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 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及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辰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5-5233086。
8. 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辰溪县柿溪乡等3个乡镇及分庄垴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辰溪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辰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怀化市辰溪县柿溪乡等2个乡镇分庄城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初步设计的批复、辰农业发〔2023〕17 号、辰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怀化市辰溪县谭家场乡等2个乡镇李家场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投融资创新)初步设计的批复、辰农业发〔2023〕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社会投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39.59%、社会投入资金: 60.41%,招标人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辰溪县;
2.2 建设规模: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措施、其他工作及措施等。
2.3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8082.4 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150天,设计工期为30天)
2.5 招标范围:怀化市辰溪县柿溪乡等3个乡镇及分庄垴村等2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 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具备范围为:
(1)设计部分: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等,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和备案的施工图或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共分 1 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施工满足国家、省市、行业等相关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
2.9 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 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 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5信誉要求:/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均不含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机械、金结安装、水文、地质、电气专业、工程造价),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无在建项目。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 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 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及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辰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5-5233086。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辰溪县 | 地 址: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沿河路6号舞水龙城1号商业楼三楼 |
联 系 人: | 肖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钦敬 |
电 话: | 16670251053 | 电 话: | 0745-2216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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