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防火封堵材料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卜舟
招标代理机构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肖盈勰0574-27668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重招)电缆防火封堵材料(膨胀型复合防火板)【镇海基地二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电缆防火封堵材料(膨胀型复合防火板)【镇海基地二期】框架协议招标(WZ20230703-0391-8281-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火封堵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耐火毯(毡)、板、纸、布、绳、带
1.00

包1-耐火毯(毡)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应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7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可不用提供上述文件。
    3.1.8 投标复合防火板、防火密封胶和阻火包带,应按照《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2009)标准做型式试验,并取得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消防产品认证的基本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可从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http://www.cccf.com.cn/)查询验证。
    3.1.9 投标电缆防火涂料应按照《电缆防火涂料》(GB28374-2012)标准做型式试验,并取得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消防产品认证的基本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可从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http://www.cccf.com.cn/)查询验证。
    3.1.10 膨胀性复合防火板应具有良好的烟密性、隔热性以及高强度承重能力,在火灾时体积发生6倍以上的膨胀,有效阻绝火焰、毒烟(气)及热量的传播,其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会释放有刺激性气体和粉尘,不含岩棉、矿棉及石棉等纤维类材料。(提供承诺书)
    3.1.11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内外权威测试机构机构出具的防火封堵材料在有效期内的按UL1479或HG/T4368-2012标准检测的抗水冲击试验报告(耐水冲击试验是从孔洞一侧进行测试,该报告不要求区分孔洞是双层封堵还是单层封堵)。
    3.1.12 投标产品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标的物合同,合同金额不小于10万;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开标日为2022.10.30,则需提供2019.10.30之前的合同),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
    3.1.13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1.14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品牌生产商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标产品唯一授权协议书和连带责任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3.1.15 投标人书面承诺: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中标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完成后方可签订框架协议);两种认证均已完成的提供相关证书,无需承诺。(提供承诺书)
    3.1.16 投标人书面承诺:中标后执行镇海炼化寄售采购模式;满足镇海炼化对小批量、零星急件的保供要求;向镇海炼化提供的物资,每个产品都完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承诺书)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 8:00时至2023年6月2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07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线上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07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 址:
宁波镇海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
邮 编:
315000
邮 编:
315000
联 系 人:
卜舟
联 系 人:
肖盈勰(若电话无人接听,请邮件联系)
电 话:
0574-86440430
电 话:
0574-27668008
电子邮件:
buzhou.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iaoyx@sinopec.com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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