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礼乐街道省级新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二期) 已由 江门市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海发改〔2022〕52号批文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3-440704-04-01-21795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礼乐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对党建英南村、古村落跨龙村、“羽林春秋”向前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英南村: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乡村饭堂周边环境整治800平方米、旧街集市环境整治1200平方米、农业研学基地环境整治500平方米、建设便民桥梁1座等;跨龙村:对跨龙桥一河两岸进行环境整治提升960米,古村落巷道环境综合整治提升1500米;向前村:对村入口环境整治提升1200平方米、礼睦路西1公里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游客服务中心周边环境整治、一河两岸整治提升400米和党建设施等。
总投资:人民币1462.30万元,其中本项目建安工程费:1198.30万元;
工期:6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招标范围: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礼乐街道省级新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二期)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