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全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9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招标联系人廖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敬武1915785907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委托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全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全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金华-2023-012/总0086-信管部-资产评估服务。
三、服务周期:自集采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或至上级行公布同类项目采购结果之日,先到为准。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拟对辖内评估服务进行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业务押品评估(除普惠线上业务外)、租赁营业用房评估、资产评估等,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本部及辖内各支行、网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五、项目预估金额:合作期预计为2023年11月至2025年6月30日,20个月合计预估金额89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内容如下:
六、中标人数量:
1、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的,本项目流标;
2、有效投标人数量≥4家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二分之一(遇小数则取整数部分),入围供应商最多不超过12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质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社保局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财政部门核准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之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依法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评估资质许可三周年以上且在金华市执业一周年以上。[提供评估资质许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评估标的为金华内房地产的评估报告,评估日期需距开标日一周年以上]。
3、供应商服务体系应涵盖金华工行业务所覆盖的全部区域。[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在金华市内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设施,投标人注册地在金华辖区外的须在金华设立分公司。[已在金华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暂未设立的须提供中标后设立分公司的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
2、地址:华信电子招标平台(https://hxcg.hxdi.cn/)
3、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登录华信电子招标平台(未注册过的请先进行账号注册,平台审核人员祁老师18358140941)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缴纳,缴纳完成后请投标人自行去华信电子招标平台-项目管理-经办人发票维护内下载电子发票。
4、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 898 号开元曼居酒店(金华火车站店)3 楼 C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 898 号开元曼居酒店(金华火车站店)3 楼 C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08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联系人:廖经理
联系电话:0579-82327178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许燕玲
项目联系人:童彤、王鑫霖、张珺斓
联系电话:19157859070、18758271840、15005899648
联系邮箱:tongtong.hx@chinaccs.cn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9月27日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全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金华-2023-012/总0086-信管部-资产评估服务。
三、服务周期:自集采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或至上级行公布同类项目采购结果之日,先到为准。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拟对辖内评估服务进行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业务押品评估(除普惠线上业务外)、租赁营业用房评估、资产评估等,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本部及辖内各支行、网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五、项目预估金额:合作期预计为2023年11月至2025年6月30日,20个月合计预估金额89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内容如下:
评估类别 | 评估价值(万) | 最高限价 (含税,元/宗) | ||
信贷相关评估 | 线下业务 | 工业、商业、住宅房地产 | 小于1500 | 480 |
大于或等于1500 | 1000 | |||
线上业务(除普惠业务) | 线上评估 | / | 480 | |
租赁营业用房(租金)评估 | 750 | |||
工行自有房屋处置评估 | 1200 |
六、中标人数量:
1、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的,本项目流标;
2、有效投标人数量≥4家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为二分之一(遇小数则取整数部分),入围供应商最多不超过12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质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如税务局、社保局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专用条款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财政部门核准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之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依法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评估资质许可三周年以上且在金华市执业一周年以上。[提供评估资质许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评估标的为金华内房地产的评估报告,评估日期需距开标日一周年以上]。
3、供应商服务体系应涵盖金华工行业务所覆盖的全部区域。[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在金华市内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设施,投标人注册地在金华辖区外的须在金华设立分公司。[已在金华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暂未设立的须提供中标后设立分公司的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
2、地址:华信电子招标平台(https://hxcg.hxdi.cn/)
3、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登录华信电子招标平台(未注册过的请先进行账号注册,平台审核人员祁老师18358140941)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缴纳,缴纳完成后请投标人自行去华信电子招标平台-项目管理-经办人发票维护内下载电子发票。
4、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 898 号开元曼居酒店(金华火车站店)3 楼 C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 898 号开元曼居酒店(金华火车站店)3 楼 C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08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联系人:廖经理
联系电话:0579-82327178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许燕玲
项目联系人:童彤、王鑫霖、张珺斓
联系电话:19157859070、18758271840、15005899648
联系邮箱:tongtong.hx@chinaccs.cn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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