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06.0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6.0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欣悦0871-64985792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笑婷0871-683389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293万元; 招标规模:约106.06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7-29 1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
备注: | 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具体生效时间详见网上发布的公告)至2024年8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05-23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 经办人: | 王欣悦、刘雯佩、孔宪宇 |
办公电话: | 0871-649857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赵笑婷、李曼溪、沈孟兆、谷一鹏、胡兴松 |
办公电话: | 0871-68338999 | 移动电话: | 1323868239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0722001001 |
标段名称: | 盘龙区金瓦路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0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19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5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6.0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测绘)、初步勘察、地下管线物探、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等, 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查报告深度,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相关的成果资料,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2)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负责该项目区域内规划方案编制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审核通过,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配合业主方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评(会)审、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编制交通疏解方案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 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相关专业的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其他: |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指: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未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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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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