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2-G-68(2)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苏地2012-G-68(2)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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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2-G-68(2)号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行审项投[2023]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城投平润商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城投平润商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平江新城平泷路以南、江天路东侧 规模:本工程总投资18亿元,建安费约1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80米,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685.40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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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41880001001 | 苏地2012-G-68(2)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 | 130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拟选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也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09月11日00:00至2023年09月18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一)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执业资格(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设计注册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五)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资审不作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 (六)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涉及服务及专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地基基础及基坑围护、建筑(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室内精装、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市政、管综设计、人防设计、智能化、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标识标牌划线导视、绿建设计等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苏州市规划方案报批、报审,满足规划许可审查的所有内容及要求。如涉及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建议,必要进行专项设计。 (2)工程监理:自合同签订三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包括保修期)本工程 红线范围内所有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含所有专业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3)造价咨询:概算编制、工程预算编制(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七)其它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取消招标公告3.1条中“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将重发公告。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 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一级建造师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8)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 3 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或 5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 4~6 家(含 4 家和 6 家)时,不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不含)时,不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5 家。当有效投标人为 3 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根据评分标准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有效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定标办法)。 (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进行补偿,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5000元,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补偿费2000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f0bbb401-c94b-49d3-aef8-7f04432141a3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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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城投平润商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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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号世纪金融大厦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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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张璇、周晓琪 | 联 系 人: | 潘晓 宋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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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9162312 | 电 话: | 0512-68660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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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85026849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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