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某单位公寓住房综合整治采购结果公示(2024-JYCLFA-G1001)(第1包)
金额
71.6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yclfa-g1001
预算金额71.61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林汇建设有限公司71.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某单位公寓住房综合整治评标结果公示

2024-JYCLFA-G1001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重庆某单位委托,就重庆某单位公寓住房综合整治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重庆某单位公寓住房综合整治

2.项目编号:2024-JYCLFA-G1001/JD2024-CQ-0936

3.评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

4.中标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汇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16106.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富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1692.1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高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01033.88元。

5.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截止日应为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重庆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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