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汤渡办班点后教学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5.4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丁招(2024)185号
预算金额45.43万元
招标公司宜兴市丁蜀镇社会事业局
招标联系人江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汤渡办班点后教学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丁招(2024)18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汤渡办班点后教学楼改造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45.43万元;
2.5工期:5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你方从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领取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 5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开户银行及行号: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02230011010000955635 。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4.5、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月 31日14时3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①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3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4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 年5月 24日至2024年5月2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丁蜀镇
邮政编码:214221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
邮编:214200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362348607
2024年5月24日
项目编号:丁招(2024)18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汤渡办班点后教学楼改造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合同估算价:约45.43万元;
2.5工期:5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你方从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领取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 5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3、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开户银行及行号: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02230011010000955635 。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4.5、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月 31日14时3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2月-2024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①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3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4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 年5月 24日至2024年5月2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丁蜀镇
邮政编码:214221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
邮编:214200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362348607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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