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cd202411gk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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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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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中山市横栏镇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

答疑及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横栏镇茂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市横栏镇智慧停车合作运营项目(项目编号:ZSCD202411GK100)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答疑回复: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一、提疑事项:评分标准和用户需求书中项目需求的关联性不大,存在采用技术参数或标准在评分侧设置门槛,阻止竞争对手参与的情况,有严重的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指向的情况。 二、事实依据: 事实一: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的《商务技术评分表》的管理体系、技术实力、前端设备参数和拟投入的人员中,存在一定的偏向性,具体有: 1)《管理体系》中的5、6、7、8几项的管理体系,不是标准化的认证,而且取证的公司也不多,目前查询只有广东福达智能与广东云网具有类似的认证名称,偏向性问题非常大。 (2)《技术实力》中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和相关功能点在用户需求书中没有相关对应选型,技术参数的指标有明显的控标倾向,指标的实际影响应包括了网络、平台、服务器等性能影响,以检测报告固定数来评分不妥!设置较为固定的参数指标不合适。评分备注中特指了需要CNAS或CMA的认证,这些也限制了认证机构的范围。对接平台功能一项中,列明的5点评分内容跟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功能点差异大,而且高位、巡检车是硬件设备,用软著不妥当,应该是一种硬件检测报告或者算法的软著,不应该是一个管理平台的软著,另外第5点路边停车静态文件管理系统跟用户需求和文件管理有啥关联?文件管理的内容是什么,需求书也没有充分列明,评分也没有说清楚,是数据存储还是政策文件?如果是采集的信息,应该描述为数据存储才对,文件管理系统显得非常业余。(3)前端设备的参数中存在一些明显的厂商指向,特别一些参数明显就是臻识公司的参数,限制了未来采用海康、大华、华为或者其他厂商的范围。 (4)《拟投入人员》中的第3点,具有电力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这是一个停车运营管理的项目,不是一个电力施工的项目,用电力相关资格证来作为重要评分项有严重的控标倾向,望查证。而且人员的社保限制中2024 年 9 月至 11 月连续 3 个月 ,是否存相关人员实际在12月份已经离职的情况。 事实二:《同类业绩》设置的车位数与相关规模不相当,为什么将3000个车位作为规模限制,依据在哪里?该项目的车位规模达到6850,为什么不用该需求依据? 三、请求: 请求采购人严肃本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特定产品、设备、名称和检测机构作为评判标准的情况进行有效修正,并给予解释答疑,如仍保持原有条目我司保留一切必要的维权权利。

回复:1《商务技术评分表》的管理体系中网络空间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技术服务认证证书、云计算安全评估证书、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属于标准化认证,本项仅作为加分项,非准入条件。招标人希望能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择综合能力高的中标单位,不存在偏向性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本项目“用户需求书/4技术要求”对于城市智慧停车平台软件提出了相关要求,《商务技术评分表》的“技术实力”评分项是与用户需求要求相关的评审因素。

3)CMA或CNAS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其检测结果得到广泛认可,具备权威性和公信力。本项目要求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软件检测报告,两者有其一即可,不存在限制认证机构范围的情形。同时,针对“技术实力”的检测报告数值并非固定数值,只是提出了对应参数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

4)高位视频、巡检车、地磁车辆检测器等前端设备与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必须要通过软硬件对接才能顺利使用,本项目要求具有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是为了更好地运营管理项目,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5)《商务技术评分表》中“路边停车静态文件管理系统”已删除,详见澄清部分第1项。

6)前端设备的参数要求为产品基本要求(如:响应时间、电池寿命、支持车牌识别功能、支持违章停车抓拍功能、800万成像、车辆号牌识别算法准确率、过程记录、泊位实时抓拍、具备违停抓拍功能等),满足该参数厂家数量超过三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7)由于本项目涉及停车场出入口道闸、高位视频等用电设备设施的投资建设和后期维修维护管理,为了确保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和设备规范操作,故需要具备电力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的专业人员。

8)《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拟投入人员已作修改,详见澄清部分第2项。

9)业绩中要求的车位数量是降低加分条件,使更多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竞争,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问题二:1、《商务技术评分表》中管理体系部分的所涉及的管理体系认证极为特殊,此类非标准化的认证要求,极大地缩小了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范围,使得众多其他有实力且具备常规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被排除在外,这无疑在招标中设置了极为有利的竞争壁垒,疑似存在招标偏向性。 2、对接平台功能的评分细则存在严重问题。其中列明的5点评分内容与用户需求书所要求的功能点严重脱节。例如,对于高位、巡检车这类硬件设备,却要求提供软著,从专业角度来看,理应要求提供硬件检测报告或者与之相关算法的软著才更为恰当,而绝非一个管理平台的软著。再看第5点路边停车静态文件管理系统,其与用户需求以及正常的文件管理概念含糊不清。需求书中未对其内容作出明确界定,评分标准也未清晰说明其内涵,不清楚这里到底是指数据存储管理还是政策文件管理等其他概念。若实际是针对采集信息的存储管理,那么准确表述应为数据存储,现表述为文件管理系统不仅业余,还容易引发歧义,导致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无所适从,同时也为某些企业利用模糊规则进行控标提供了可乘之机。 3、在《拟投入人员》的第3点要求中,规定具有电力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然而,本项目的核心是停车运营管理,并非电力施工项目,如此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严重脱节。这种将电力相关资格证作为重要评分项的做法,具有强烈的偏向性,使得那些在停车运营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但不具备电力相关资格证书的企业和人员被不合理地排除在竞争之外,严重破坏了招标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 

回复:1详见问题一回复(1)

2详见问题一回复(4)。

3)详见问题一回复(5)。

4详见问题一回复(7)、(8)。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中第51页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技术实力作以下修改:

原文:

3

技术实力

 

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对接以下功能点:

1.高位视频路内停车管理系统,得2分;

2.巡检车路内管理系统,得2分;

3.智能停车感知器,得2分;

4.开放式接口系统,得1分;

5.路边停车静态文件管理系统,得1分。

本项最高得分8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由投标人原始取得且有效的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

3

技术实力

 

投标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对接以下功能点:

1.高位视频路内停车管理系统,得2分;

2.巡检车路内管理系统,得2分;

3.智能停车感知器,得2分;

4.开放式接口系统,得2分。

本项最高得分8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由投标人原始取得且有效的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52页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拟投入人员作以下修改:

原文:

5

拟投入人员

 

6分

 

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项目管理资格证书(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计算机类、信息化类或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得一个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电力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每提供得一个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①同一人员具有不同专业类型资格证书或职称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②投标文件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证书及2024年9月至11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入职证明和入职以来社保证明。

修改为:

5

拟投入人员

 

6分

 

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项目管理资格证书(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得2分。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计算机类、信息化类或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得一个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3.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电力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每提供得一个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①同一人员具有不同专业类型资格证书或职称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②投标文件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证书及2024年10月至12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入职证明和入职以来社保证明。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横栏镇茂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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