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档案室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YJD-G4002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执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吉林省 长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4: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00
(三)投标地点:
吉林省 长春市
(四)提交方式:送达或者邮寄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5:00
(二)开标地点:
吉林省 长春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供应商现场测量工程量,不参加踏勘视为供应商完全了解我方需求及工程量。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文件获取 (一)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二)发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三)发售方式:免费发售。 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报价表(盖章)。 (四)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开户行信息。 (五)供应商要完全了解该我方需求,并履行服务要求。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表须由供应商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与其它相关报价资料一同密封后回送我单位。 服务需求 (一)工期:30日历天。 (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三)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付款结算: 不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97%。 (五)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款的5%。 (六)质量保证金: 合同价款的3%,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返还。 (七)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工程、工程、货物和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八)其它有关说明事宜: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示或隐含的中标人义务,如清单中未单独列项的,各投标人应合理测算费用,分摊计入投标价格中。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亚光
联系电话:17304590452
地 址:吉林省 长春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君
联系电话:1894678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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