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昆山市张浦镇(尚明甸村、大市社区、南姚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912.2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0490800001
预算金额2912.23万元
招标公司昆山市张浦镇农村工作局
招标联系人马超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秦0512-573622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8
公告正文
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张浦镇农村工作局的委托,为其拟招标的2023年度昆山市张浦镇(尚明甸村、大市社区、南姚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2410490800001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3 年度昆山市张浦镇(尚明甸村、大市社区、南姚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立项批文:昆农投〔2024〕8 号
3、批复金额:3211.80万元
4、批准机关: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5、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项目区面积约2708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田平整、道路工程、渠系及渠系建筑物工程、排水及排水建筑物工程等,同时建设土壤改良、增配轴流泵、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
6、质量:合格。
三、工期:180天(计划开竣工: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材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
7)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提供证书、近6个月社保证明);
8)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2、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资格预审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下述要求提供的网页截图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5、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6、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7、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投标人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投标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要求。
10、企业及人员满足水建管〔2005〕80 号《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要求。
11、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有关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方免除且承担由于招标方在其本国使用本次招标的货物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4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相关资料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楼代理部
3、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当场现金交纳。
六、现场踏勘、答疑
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和现场条件及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9:00(北京时间)。请于截至时间前将答疑问题书面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书面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如未递交视为无疑问(邮箱:761751520 @qq.com)。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4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三。
4、接收人: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三。
3、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 580000.00)
2、保证金缴纳信息:帐户名-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7201 2400 0000 2082,开户行-南京银行昆山分行,行号-3203 0527 2019
3、缴纳方式:投标人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保函(保险)等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十、招标预算、履约保证金
1、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贰仟玖佰壹拾贰万贰仟叁佰玖拾元整(2912.2390万元)
2、招标人期望值(折扣率94%):贰仟柒佰伍拾玖万壹仟玖佰捌拾壹元整(2759.1981万元)
3、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昆山市张浦镇农村工作局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15995617598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楼代理部
联系人:陈秦、卢龙、陆田根 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对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委托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
3、公示媒介: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一、招标项目编号:202410490800001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3 年度昆山市张浦镇(尚明甸村、大市社区、南姚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立项批文:昆农投〔2024〕8 号
3、批复金额:3211.80万元
4、批准机关: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5、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项目区面积约2708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田平整、道路工程、渠系及渠系建筑物工程、排水及排水建筑物工程等,同时建设土壤改良、增配轴流泵、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
6、质量:合格。
三、工期:180天(计划开竣工: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材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
7)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提供证书、近6个月社保证明);
8)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2、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资格预审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下述要求提供的网页截图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5、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6、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7、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投标人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需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投标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要求。
10、企业及人员满足水建管〔2005〕80 号《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要求。
11、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有关要求,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方免除且承担由于招标方在其本国使用本次招标的货物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4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相关资料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楼代理部
3、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当场现金交纳。
六、现场踏勘、答疑
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和现场条件及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9:00(北京时间)。请于截至时间前将答疑问题书面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书面文件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如未递交视为无疑问(邮箱:761751520 @qq.com)。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4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三。
4、接收人: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三。
3、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 580000.00)
2、保证金缴纳信息:帐户名-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7201 2400 0000 2082,开户行-南京银行昆山分行,行号-3203 0527 2019
3、缴纳方式:投标人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保函(保险)等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
十、招标预算、履约保证金
1、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贰仟玖佰壹拾贰万贰仟叁佰玖拾元整(2912.2390万元)
2、招标人期望值(折扣率94%):贰仟柒佰伍拾玖万壹仟玖佰捌拾壹元整(2759.1981万元)
3、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昆山市张浦镇农村工作局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15995617598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楼代理部
联系人:陈秦、卢龙、陆田根 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对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委托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
3、公示媒介: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苏州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