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山区民政局关于购买2024年财务咨询及财务辅助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服务和货物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山区民政局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财务咨询及财务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预算
(一)项目类别
服务类采购
(二)项目预算
50万元(总报价如超出此限额,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简介
为做好我局相关财务工作,为加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做好财务各项工作,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现招标第三方服务机构,一是对我局2024年预算总资金、专项资金及财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财务咨询服务;二是提供财务辅助工作服务,协助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
(二)合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制定详细的《南山区民政局财务咨询及财务辅助工作服务项目方案及报价表》,要求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落实性强,报价详细精准,人力成本构成合理,且需附团队顾问、指派工作人员的资质、职称证书及简历等;
(二)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行业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我局相关事务要进行保密,不得外泄。
六、投标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不存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南山区民政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
(二)投标回执表(见附件3);
(三)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四)南山区民政局财务咨询及财务辅助工作服务项目方案及报价表;
以上文件须一式五份,密封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8:00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三)递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16室财务室,唐女士收。
(四)开标地点:南山区民政局
(五)开标时间: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
九、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4
十、公告期限
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十一、招标公告查询
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szns.gov.cn/nsqmzj/gkmlpt/mindex?eqid=d2b159e6000c30f7000000066434c0f1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16室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755-26662436
南山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一、项目名称
财务咨询及财务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预算
(一)项目类别
服务类采购
(二)项目预算
50万元(总报价如超出此限额,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简介
为做好我局相关财务工作,为加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做好财务各项工作,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现招标第三方服务机构,一是对我局2024年预算总资金、专项资金及财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财务咨询服务;二是提供财务辅助工作服务,协助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
(二)合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制定详细的《南山区民政局财务咨询及财务辅助工作服务项目方案及报价表》,要求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落实性强,报价详细精准,人力成本构成合理,且需附团队顾问、指派工作人员的资质、职称证书及简历等;
(二)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行业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提供服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我局相关事务要进行保密,不得外泄。
六、投标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不存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南山区民政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
(二)投标回执表(见附件3);
(三)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四)南山区民政局财务咨询及财务辅助工作服务项目方案及报价表;
以上文件须一式五份,密封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8:00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三)递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16室财务室,唐女士收。
(四)开标地点:南山区民政局
(五)开标时间: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
九、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4
十、公告期限
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十一、招标公告查询
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szns.gov.cn/nsqmzj/gkmlpt/mindex?eqid=d2b159e6000c30f7000000066434c0f1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316室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755-26662436
南山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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