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LS-GKZHXT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15884001001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LS-GKZHXT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中智慧运河工程的重要内容,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获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明确要求整合港口岸线资源、港口企业经营、船舶进出港动态报告、船舶AIS动态等数据,建设港口综合信息系统。
2.2招标范围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共有一个标段,即LS-GKZHXT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结合《江苏省“十四五”水运发展规划》提出的推进水运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推进决策监管智慧化的要求,在江苏省智慧航运发展“1+1+1+N”(一张泛在感知服务网+一朵云+一平台+N应用)总体框架下,开展港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围绕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运营监管,整合港口资源现状数据、港口工程建设数据、港口经营者数据、信用数据、锚泊调度数据、港口作业数据、绿色港口建设数据、视频监控数据、船舶AIS数据、电子航道图等数据,集成港口综合信息展示、港口经营者信用管理、港口建设项目管理、锚泊调度、绿色港口建设、港口数据资源等港口全生命周期管理业务,建设统一的省、市、区(县)、企业四级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的港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构建3个统“一”的港口综合信息监管体系,建设集“一底座支撑,一系统应用,一张图展示”于一体的统一港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智慧移动端,形成多应用一体化的基础框架。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港口数据支撑一底座
通过汇聚港口安全数据、执法数据、“一套表”系统的统计数据、行政审批数据、信用数据、电子航道图、海事数据等港口数据资源,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港口数据资源充分汇聚、有效共享,建设形成业务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动态监测数据库以及共享交换数据库等,打造行业数据资源统一协同支撑底座。
2、港口智慧管理一系统
1)江苏省港口资源管理系统升级完善
(1)港口综合管理工作台(首页)
通过港口综合管理工作台建设港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入口,实现消息集中管理、任务集中管理。通过港口综合管理工作台可查看和处理各子系统的实时报警和待处理任务。建设内容包括通知公告管理、代办任务管理、功能导航、全局智能搜索、统一消息管理、统一用户权限管理、统一组织机构管理、统一日志管理等功能。
(2)港口资源管理
港口资源管理通过对接和整合现有港口资源数据和资料,摸底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资源利用情况,为港口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报表报告制作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统计分析实现港口资源信息的精准化管理。
2)江苏省港口建设与经营管理系统升级完善
(1)港口工程建设管理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通过对接和整合现有港口建设项目全周期的行政审批数据和资料,摸清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工程建设情况;对港口重点工程建设信息进行跟踪监测、信息化维护和数据共享;支撑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报表报告制作和统计分析实现港口工程建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港口锚泊调度管理(江苏沿江港口锚泊调度中心信息系统优化升级)
通过接入电子航道图、海事局的船舶AIS等数据,完善沿江港口锚地统筹调度,优化锚泊调度流程,实现数据统计分析、电子围栏校核、引航信息匹配、智能化的锚泊计划申请、锚泊计划审批、锚泊计划发布、锚泊船舶预警提醒、锚地管理、视频监控、锚地信用管理、船舶信息管理、意见箱管理、公告管理等业务功能。
(3)港口作业管理
港口作业管理为港口企业作业数据上报提供入口,便于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和监管港口企业的作业情况,同时为企业提供日常台账管理、作业量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具,提高企业日常管理效率。具体包括企业级港口作业上报、作业量管理自动对接以及作业量统计分析等功能。系统采取用户上报方式和信息系统对接方式相结合获取可靠数据源,优先采取与信息系统对接的方式获取已有的数据资源。
(4)绿色港口管理
绿色港口管理是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绿色发展的综合管理系统,对绿色港口建设运营的全要素进行管理分析,对绿色港口建设、认证、后评价等做全周期的管理。建设内容包含绿色港口申报、港口能耗管理、港口污染防治以及清洁能源与绿色装备等全绿色管理业务,助力江苏省绿色港口建设。
(5)视频监控管理
支持接入锚地、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等重要作业场所、区域的视频监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实时视频查看作业场所、区域的情况。
(6)港口综合管理移动平台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移动应用平台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运用移动GIS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智慧移动终端技术,建设集港口信息查询服务、港口业务办理、信用管理等于一体的移动端平台,包括GIS地理信息服务、港口建设项目信息、锚泊调度报批、公共服务和移动视频管理等功能。为港口经营者、监管部门随时随地查询港口信息和线上业务办理提供便捷途径。
3)港口经营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设港口经营者信用管理系统,涵盖港口经营者信息管理、信用归集管理、信用自检管理、信用年度评定管理、信用异议管理、信用修复管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考核标准管理等,实现运输市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精准和高效监管。
3、港口信息一张图(江苏省港口资源管理系统展示)
港口信息一张图利用三维GIS技术、智能移动终端技术、互联网技术、可视化等技术,实现对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基础设施信息(岸线、港区、码头、泊位、锚地、公共基础设施等)的直观展示和集约化、动态化管理。在基础资源图层的基础上叠加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港口普查数据、港口规划、建设项目以及港口经营、绿色能源、污染防治等相关业务数据专题图层,建成港口信息“一张图”,实现港口状态、岸线使用情况、重要等级码头泊位数量分布、岸线利用率等港口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招标内容为上述工作内容涉及到施工图设计中的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软件设计、系统开发调试、第三方调试、安全等级测评、试运行、验收和操作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2.3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编写完成《港口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
(2)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港口综合信息系统初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
(3)试运行期6个月后,完成港口综合信息系统最终验收;
(4)系统维护期:自港口综合信息系统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需保证维护系统正常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
3.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七家湾 29 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25-52855818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李先生、胡先生
电 话:18351159709、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E-mail:1361966186@qq.com
工作QQ: 1361966186(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 其它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7:30。
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具体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8.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5月12日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LS-GKZHXT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中智慧运河工程的重要内容,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获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明确要求整合港口岸线资源、港口企业经营、船舶进出港动态报告、船舶AIS动态等数据,建设港口综合信息系统。
2.2招标范围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口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共有一个标段,即LS-GKZHXT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结合《江苏省“十四五”水运发展规划》提出的推进水运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推进决策监管智慧化的要求,在江苏省智慧航运发展“1+1+1+N”(一张泛在感知服务网+一朵云+一平台+N应用)总体框架下,开展港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围绕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运营监管,整合港口资源现状数据、港口工程建设数据、港口经营者数据、信用数据、锚泊调度数据、港口作业数据、绿色港口建设数据、视频监控数据、船舶AIS数据、电子航道图等数据,集成港口综合信息展示、港口经营者信用管理、港口建设项目管理、锚泊调度、绿色港口建设、港口数据资源等港口全生命周期管理业务,建设统一的省、市、区(县)、企业四级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的港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构建3个统“一”的港口综合信息监管体系,建设集“一底座支撑,一系统应用,一张图展示”于一体的统一港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智慧移动端,形成多应用一体化的基础框架。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港口数据支撑一底座
通过汇聚港口安全数据、执法数据、“一套表”系统的统计数据、行政审批数据、信用数据、电子航道图、海事数据等港口数据资源,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港口数据资源充分汇聚、有效共享,建设形成业务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动态监测数据库以及共享交换数据库等,打造行业数据资源统一协同支撑底座。
2、港口智慧管理一系统
1)江苏省港口资源管理系统升级完善
(1)港口综合管理工作台(首页)
通过港口综合管理工作台建设港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入口,实现消息集中管理、任务集中管理。通过港口综合管理工作台可查看和处理各子系统的实时报警和待处理任务。建设内容包括通知公告管理、代办任务管理、功能导航、全局智能搜索、统一消息管理、统一用户权限管理、统一组织机构管理、统一日志管理等功能。
(2)港口资源管理
港口资源管理通过对接和整合现有港口资源数据和资料,摸底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资源利用情况,为港口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报表报告制作提供数据支撑,通过统计分析实现港口资源信息的精准化管理。
2)江苏省港口建设与经营管理系统升级完善
(1)港口工程建设管理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通过对接和整合现有港口建设项目全周期的行政审批数据和资料,摸清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工程建设情况;对港口重点工程建设信息进行跟踪监测、信息化维护和数据共享;支撑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报表报告制作和统计分析实现港口工程建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港口锚泊调度管理(江苏沿江港口锚泊调度中心信息系统优化升级)
通过接入电子航道图、海事局的船舶AIS等数据,完善沿江港口锚地统筹调度,优化锚泊调度流程,实现数据统计分析、电子围栏校核、引航信息匹配、智能化的锚泊计划申请、锚泊计划审批、锚泊计划发布、锚泊船舶预警提醒、锚地管理、视频监控、锚地信用管理、船舶信息管理、意见箱管理、公告管理等业务功能。
(3)港口作业管理
港口作业管理为港口企业作业数据上报提供入口,便于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和监管港口企业的作业情况,同时为企业提供日常台账管理、作业量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具,提高企业日常管理效率。具体包括企业级港口作业上报、作业量管理自动对接以及作业量统计分析等功能。系统采取用户上报方式和信息系统对接方式相结合获取可靠数据源,优先采取与信息系统对接的方式获取已有的数据资源。
(4)绿色港口管理
绿色港口管理是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绿色发展的综合管理系统,对绿色港口建设运营的全要素进行管理分析,对绿色港口建设、认证、后评价等做全周期的管理。建设内容包含绿色港口申报、港口能耗管理、港口污染防治以及清洁能源与绿色装备等全绿色管理业务,助力江苏省绿色港口建设。
(5)视频监控管理
支持接入锚地、港口危险货物企业等重要作业场所、区域的视频监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实时视频查看作业场所、区域的情况。
(6)港口综合管理移动平台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移动应用平台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运用移动GIS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智慧移动终端技术,建设集港口信息查询服务、港口业务办理、信用管理等于一体的移动端平台,包括GIS地理信息服务、港口建设项目信息、锚泊调度报批、公共服务和移动视频管理等功能。为港口经营者、监管部门随时随地查询港口信息和线上业务办理提供便捷途径。
3)港口经营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设港口经营者信用管理系统,涵盖港口经营者信息管理、信用归集管理、信用自检管理、信用年度评定管理、信用异议管理、信用修复管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考核标准管理等,实现运输市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精准和高效监管。
3、港口信息一张图(江苏省港口资源管理系统展示)
港口信息一张图利用三维GIS技术、智能移动终端技术、互联网技术、可视化等技术,实现对京杭运河苏南段沿线港口基础设施信息(岸线、港区、码头、泊位、锚地、公共基础设施等)的直观展示和集约化、动态化管理。在基础资源图层的基础上叠加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港口普查数据、港口规划、建设项目以及港口经营、绿色能源、污染防治等相关业务数据专题图层,建成港口信息“一张图”,实现港口状态、岸线使用情况、重要等级码头泊位数量分布、岸线利用率等港口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招标内容为上述工作内容涉及到施工图设计中的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软件设计、系统开发调试、第三方调试、安全等级测评、试运行、验收和操作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2.3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编写完成《港口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
(2)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港口综合信息系统初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
(3)试运行期6个月后,完成港口综合信息系统最终验收;
(4)系统维护期:自港口综合信息系统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需保证维护系统正常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
3.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或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七家湾 29 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25-52855818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李先生、胡先生
电 话:18351159709、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E-mail:1361966186@qq.com
工作QQ: 1361966186(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 其它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7:30。
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具体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8.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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