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基地开发项目商品混凝土和水稳料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826.9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1101-jc-2023-209
预算金额826.9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武汉娲石商砼有限公司826.9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洲分公司航天基地东部产业核心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招标编号:CR1101-JC-2023-209)自购物资公开招标已于2023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公开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公告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6日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
二、拟中标信息
商品混凝土ST01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商品混凝土ST03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商品混凝土ST04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水泥稳定碎石SWL01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水泥稳定碎石SWL02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三、公示时间
自2023年11月30日始,至2023年12月3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纪检监督部门举报。逾期将不再受理。举报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710-3712078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电话:0710-3712384
2023年11月30日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洲分公司航天基地东部产业核心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招标编号:CR1101-JC-2023-209)自购物资公开招标已于2023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公开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公告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6日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
二、拟中标信息
商品混凝土ST01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全称 | 拟中标价 | 拟推荐顺序 |
1 | 武汉娲石商砼有限公司 | 8269458.00 | 1 |
2 | 武汉亚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8269458.00 | 2 |
商品混凝土ST03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全称 | 拟中标价 | 拟推荐顺序 |
1 | 武汉康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双柳分公司 | 6033600.00 | 1 |
2 | 武汉亚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6555744.00 | 2 |
3 | 湖北浩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 6876954.00 | 3 |
商品混凝土ST04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全称 | 拟中标价 | 拟推荐顺序 |
1 |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阳逻供应站 | 6488700.00 | 1 |
2 | 湖北广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6782550.00 | 2 |
水泥稳定碎石SWL01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全称 | 拟中标价 | 拟推荐顺序 |
1 | 湖北广福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3877950.00 | 1 |
2 |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阳逻供应站 | 4175142.08 | 2 |
水泥稳定碎石SWL02包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全称 | 拟中标价 | 拟推荐顺序 |
1 | 武汉康庄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双柳分公司 | 3877950.00 | 1 |
2 | 湖北浩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 4026600.00 | 2 |
三、公示时间
自2023年11月30日始,至2023年12月3日止。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纪检监督部门举报。逾期将不再受理。举报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710-3712078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电话:0710-3712384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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