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招远污水一体化项目承插式钢筋砼管、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08115543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超155624345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ZTSJJZ-2023-016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55430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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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十局招远污水一体化项目承插式钢筋砼管、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表格样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十局招远污水一体化项目承插式钢筋砼管、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SJJZ-2023-01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十局招远污水一体化项目的承插式钢筋砼管、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工程概况:
3.1.1招远市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2标段总承包(EPC):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对城区市政道路等雨污排水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合流和混接、错接、断接、堵点等问题,建立完整的市区污水管线数据库和专项规划。(2)初山路(河东路—金晖路)雨污分流工程。(3)北园路(魁星路—金晖路)雨污分流工程。(4)河东路(玲珑路—国大路)雨污分流工程。(5)温泉路东段(金晖路—黄水路)(6)农疗西路(北园路—玲珑路)雨污分流工程。(7)金泉河下游市政污水主干路建设。(8)城区支路和小巷雨污分流工程。为了配合城区主干路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对与主干路衔接的东关商业街、水疗东路、永乐街、永兴街、向阳街、天府小区周边道路等城区支路和小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9)泉山路(金晖路—河东路)雨污分流工程。(10)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为了配合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对已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主干路两侧老旧小区推进小区内雨污分流改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供应商园地版块”中《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694&extra=page%3D1)。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03209:0020230325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517: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文本框中必须准确填写“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都填入同一个文本框中,信息不全有可能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3请投标人先响应,响应时应当注明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购买一个包件可同时投标多个包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因前期流标重新投标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标书费。标书费缴纳后,请将支付凭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jjgwzfgs@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公司名称关键字+投标物资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人(李超15562434503).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全时云会议或腾讯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投标人在开标前2日将在线开标和视频会议的操作说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线上投标操作。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资质,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环境、质量、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检测报告(1份))。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见招标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或未点击“提交”按钮的,无法完成线上投标操作,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0330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4层评标室
标书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正海大厦23层物资设备部
开标时间:202303309: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正海大厦23层
联 系 人:李超刘俞彤
联系电话:1556243450318353131097
邮 箱:sjjgwzfgs@163.com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三年二月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招远市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2标段总承包(EPC)承插式钢筋砼管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BJ-1

承插式钢筋砼管


4307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具备投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7.其他要求:中标人根据工程标段分标段提供技术资料。

货款分期支付:每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结算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结算货款总额的60%,所有供货结束后付至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到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00元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2:招标公告附表 招远市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2标段总承包(EPC)商品混凝土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其他要求

BJ-2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1405

招远污水一体化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具有2019年至开标之日中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供货业绩:供应商至少提供三套近三年(2019 年至2021年)大中型铁路、公共或市政工程项目对应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含相应合同的复印件)。
4.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9年1 月1 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9年1 月1 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国中铁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企业,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
5.供应保障能力要求:招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生产能力不低于2×180生产线,自有砼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同时具备池州市青阳县牌楼村项目范围内的通行能力,每天单项目供应能力不低于1500m³的供应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必须具备满足环保要求的生产设施,确保在环保响应机制下仍能够保障项目需求。
6.其他要求:无

货款分期支付:每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结算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结算货款总额的60%,所有供货结束后付至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到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00元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3招标公告附表 招远市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2标段总承包(EPC)沥青混凝土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其他要求

BJ-3

沥青混凝土


10118

招远污水一体化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具备投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7.其他要求:沥青混凝土中AC-13C与SMA-13粗骨料均使用烟台栖霞玄武岩石子,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进场材料均过磅验收。

货款分期支付:每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结算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结算货款总额的60%,所有供货结束后付至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到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00元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4招标公告附表 招远市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2标段总承包(EPC)水泥稳定碎石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BJ-4

水泥稳定碎石


23242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具有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应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须具备投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7.其他要求:指导现场施工的养护及后期保养工作。

货款分期支付:每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结算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结算货款总额的60%,所有供货结束后付至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到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00元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3-20 11:24:19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55430001001;G1100000081155430001002;G1100000081155430001003;G110000008115543000100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3-25 05:00:00

公告发布责任人: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种类: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号码:


公告发布媒体:



是否公开:


公开类型:

授权使用

版本号:

20230320112419

02平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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