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废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卫星遥感解译物探调查监测井布点及建设样品采集与测试样品分析测试综合评估地下水流数值模型地球物理勘探调查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人员访谈地下水环境监测点源头预防保护方案地下水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源调查污染源现状调查现场调查重点污染源演变调查野外调查系统分析整理地下水污染途径调查场区渗漏勘察监测点布设土壤环境监测点地表水环境监测点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污染评价地下水环境研究地下水快速分析系统地下水污染等级快速评价系统地下水污染成因进行分析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地下水污染荷载评价环境数据库建设污染预测模拟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调查数据库样品采集测试评估成果数据库预测模型调查区地质地形数据地质建模软件三维地质模型模拟方法模拟手段水文地质数据水文地质参数地下水模拟软件地下水污染趋势地下水污染情况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浓度模拟预测图地球化学背景值地下水水质地下水调查评估方法对照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钻探施工下管填砾止水封孔成井洗井井台构筑综合研究分析地下水质量分布图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基础环境数据库地下水模拟模型钻孔柱状图成井结构图现场洗井取样照片土壤样品检测分析报告实验室质控报告质量控制记录表方案编制保存与流转成果图件绘制全流程质控记录修改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和成果报告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zgzb[gk]2022003
预算金额4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从宇
中标联系人卓桂华18344977558
中标联系人张艺武18061717831
中标联系人郭红秀19959829929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乙方: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GZB[GK]2022003的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废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联合体协议。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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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以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一期)、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二期)、红庙岭危险废物处置场(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研究对象,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完成《技术方案》编制。结合水文地质补充调查、遥感解译、物探调查等工作,开展监测井布点及建设、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综合评估等工作,查明场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价其污染程度及范围,分析其污染成因。构建地下水流数值模型,揭示地下水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及其污染风险,分别形成各场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等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采购人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服务等 2(年) 按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281号)等文件执行 42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万元整(¥42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提交通过验收的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通过验收的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及成果和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及成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层;
4.3交付条件: (1)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符合《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范要求,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 (2)地球物理勘探调查、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成果:符合《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范要求,通过质控检查。 (3)最终成果报告:符合《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范要求,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服务目标: 乙方凭借所具备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技术及成果,参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以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一期)、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二期)、红庙岭危险废物处置场(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研究对象,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完成《技术方案》编制。结合水文地质补充调查、遥感解译、物探调查等工作,开展监测井布点及建设、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综合评估等工作,查明场区及其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价其污染程度及范围,分析其污染成因。构建地下水流数值模型,揭示地下水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及其污染风险,分别形成各场区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进而提出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评估、“两场”地下水环境监测、源头预防等对策建议,针对性制定地下水环境监测和保护方案,为福州市地下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 5.2 服务内容: (1)项目范围:项目以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一期)、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二期)、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研究对象,以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及周边相关敏感区(约35平方公里)为调查研究范围。 (2)技术方案编制:编制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评审。 (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①污染源现状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初步了解调查区污染源类型、分布情况及地表、地下水质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初步确定调查区内重点调查对象和潜在污染问题,建立和更新污染源清单,排查场区及周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隐患。②重点污染源演变调查。利用卫星遥感解译和野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周边重点场地开展回顾性调查,重点调查各污染源的历史变化。 (4)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①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基于现有调查资料及初步踏勘结果,系统分析整理,进行补充调查,理清地下含水系统分布,为监测井建设及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提供地质依据。②地下水污染途径调查(场区渗漏勘察)。参照《地下水污染地球物理探测技术指南(试行)》,选择合适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进行地下水污染途径调查(场区渗漏勘察),了解垃圾淋滤液等的渗漏情况,查明场区及其下游地下30m以内基岩的断裂展布情况,评价场区各潜在污染源对地下水的影响,确定污染物的主要渗漏通道位置,初步识别污染的范围与类型。地球物理勘探调查要不少于12条剖面。③环境监测点布设。按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281号)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点的布设,以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为主,土壤环境监测点为辅,同时兼顾地表水环境监测点。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不少于45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不少于45个,地表水环境监测点不少于5个。④监测井建设。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等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建设。⑤样品采集与测试。在明确监测指标的前提下进行样品的采集、保存、流转、交接、测试等工作。地下水样品的采集测试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的要求执行,样品采集之前必须进行洗井以及现场完成pH值、TDS、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温度等现场指标的测定;分析测试指标按照“35+N”的原则确定,不少于70项。 (5)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①地下水质量评价。根据地下水、土壤样品分析测试结果,开展场区及周边地下水质量评价,查明调查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分布特征。②地下水污染评价。参考《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紧贴当前地下水环境研究的前沿与先进技术方法,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借助乙方所具备的野外地下水快速分析系统、基于污染指数法的地下水污染等级快速评价系统等技术手段,应用科学且业界认可的方法手段开展地下水污染评价。在排除地质成因造成的异常基础上,识别地下水污染类型、浓度分布、空间分布等特征,识别周边地下水、土壤、地表水等环境污染损害情况,分析地下水污染途径和方式,对调查区内地下水污染成因进行分析。③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参考《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确定关注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区域等要素,应用业界认可的方法手段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④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在系统分析调查区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污染状况的基础上,紧贴当前地下水环境研究的前沿与先进技术方法,应用科学先进且业界认可的方法手段进行地下水污染荷载评价、污染风险评价。 (6)基础环境数据库建设及污染预测模拟:环境数据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产生的数据均需存储、整理在数据库中。按照项目工作内容,需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野外调查数据库、样品采集测试数据库、评估成果数据库。②地下水污染预测模型建立。在充分掌握调查区地质、地形数据的基础上,利用地质建模软件建立调查区三维地质模型;应用科学且先进的模拟方法、模拟手段,科学选择、获取各种水文地质数据、水文地质参数,利用地下水模拟软件构建地下水流数值模型,对地下水污染趋势进行预测,对多场景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模拟预测。 (7)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对策建议。分析调查区土壤、地下水背景值,分析、区别地下水组分中地质成因和地球化学背景,揭示不同因素对地下水环境状况的影响,科学分析地下水水质和地球化学背景值、周边区域布局、产业分布等的相关性,提出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等对策建议。 (8)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要严格参照相关标准与规范,确保项目质量。乙方严格按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福建省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细化方案》(闽环保土〔2022〕7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地下水调查评估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全流程记录质量控制过程(包括文字、照片、影像等),对项目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形成质量控制报告,相关内容纳入调查评估报告。严格设计编制、渗漏勘察、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等环节的质量保证。重点开展实验室样品测试质量控制和质量控制考核抽查,加采不少于10%的现场平行样,以及每批次的全程序空白样。 5.3 服务要求: (1)环境监测点布设要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环境监测点必须包含地下水、土壤以及地表水环境监测点,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参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的具体要求布设。其中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布设必须包含对照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对照监测点应设置在场区地下水流向上游1km内,污染扩散监测点包括侧向污染扩散监测点和下游污染扩散监测点,各监测井间距不应小于30m。原则上土壤采样点与地下水采样点应为同一点位。 (2)监测井建设要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过程包括钻探施工、下管、填砾、止水、封孔、成井洗井、井台构筑等步骤,建井过程应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等文件的要求执行。监测井建设之前必须确保施工安全,提前开展地下管线调查探测;监测井内径要求不小于 90 mm,以能够满足洗井和取水要求的口径为准;监测井监测层位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深度以揭露浅层地下水,且不穿透浅层地下水隔水底板为准。 (3)监测指标与频次要求:地下水监测指标参照“35+N”的原则确定,必须涵盖《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C中的所有必测指标,单井监测指标要求不少于70项;土壤、地表水监测指标原则上应包括地下水特征污染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监测指标;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频次至少1次。 (4)分析测试方法要求:乙方应根据选定的监测指标制定相应的样品测试分析方法,方法应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时,可选用行业统一分析方法或等效分析方法,但须按照HJ 168的要求进行方法确认和验证,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和精密度应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要求。所选用分析方法的测定下限应低于规定的地下水标准限值。检测机构监测的分析方法须通过市场监督部门的资质认定。 (5)注重创新与时效。乙方应在紧密结合现场实地条件的情况下,紧贴当前地下水环境研究的前沿与先进技术方法,创新调查评估理论方法,积极应用先进的地下水调查评估方法、技术与地球物理勘探解译方法,从理念、思路、技术和标准等方面大胆创新,为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6)乙方应高标准按时完成服务内容。乙方需提供充足的人员保障、技术保障、服务保障,应抽调充足的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应具有地下水、地理信息、环境、水文地质、土壤、地球物理等专业背景,须熟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标准,调查评估及综合研究分析的方法需具创新性并得到业界认可,保证按时、高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信息。 5.4 服务成果: (1)技术方案: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2)成果图件:①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质量分布图;②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图;③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浓度模拟预测图; (3)成果报告: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 (4)成果数据库: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基础环境数据库及地下水模拟模型; (5)原始资料:①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原始资料(包括现场记录照片(视频)、钻孔柱状图、成井结构图、现场洗井取样照片等);②地下水、地表水、土壤样品检测分析报告(包括实验室质控报告);③质量控制记录表(包括方案编制、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保存与流转、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图件绘制等全流程质控记录)。 5.5 服务保障: (1)乙方须熟悉并依照甲方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开展工作,乙方需应用科学先进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的技术、理念,及时、高效地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信息,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质控检查和验收工作所需交通、聘请专家和会务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2)乙方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应及时(当日)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3)乙方需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4)乙方遇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需在12小时内响应并进行现场处理。对于乙方派到甲方的应急响应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根据问题的种类及情况,乙方须安排相应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24小时内响应并到现场解决问题。(5)安全保障方案:乙方根据本项目特点做好安全保障方案与措施,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土地使用权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等各方职责,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防护规定,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调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保证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施工安全,高质量、零事故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6)保密:乙方须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成果。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甲方批准。(7)后续服务要求:乙方应按要求全过程参与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成果编制、评审、修改以及后续服务,协助推进福州市“两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各项任务,协助开展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或其他技术支持单位等的沟通、交流,协助、支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有关规范或技术指南的编制与修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期次1: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通过评审验收的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2)验收期次2: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通过验收的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及成果和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及成果,验收方式为评估报告及成果经甲方组织5位专家(其中2位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验收合格。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支付给供应商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1.4 合同签订生效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1.4%。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2 5.4 合同签订生效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4%。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3 13.2 合同签订生效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3.2%。 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4 11.4 提交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送审稿)、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送审稿)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以合同金额的11.4%为基准,根据违约责任考核后按实支付。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5 5.4 提交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送审稿)、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送审稿)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以合同金额的5.4%为基准,根据违约责任考核后按实支付。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6 13.2 提交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送审稿)、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送审稿)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以合同金额的13.2%为基准,根据违约责任考核后按实支付。 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7 15.2 调查评估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以合同金额的15.2%为基准,根据违约责任考核后按实支付。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8 7.2 调查评估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以合同金额的7.2%为基准,根据违约责任考核后按实支付。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9 17.6 调查评估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以合同金额的17.6%为基准,根据违约责任考核后按实支付。 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11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另行赔偿,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开展质控随机抽查和样品抽测,质控检查发现乙方违反相关规范指南要求,存在内业资料不完整、工作流程不规范,影响监测数据准确性或成果质量的,乙方需重新补充调查,并按照每个点位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4)乙方应加采不少于10%的现场平行样,以及每批次的全程序空白样,并做好数据比对分析,确保同批次样品中至少90%检测结果的相对偏差符合《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中相关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应重新补充调查。乙方涉及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调整本项目组的主要成员和项目负责人或擅自更换项目的管理人员,影响采购项目质量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内容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和成果报告,两次专家验收未通过的或逾期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金额中相应扣除违约金; (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必须确保项目安全进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未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和要求引发的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它一切损害和损失,乙方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甲方有权永久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乙方迟延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或出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可以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11)若一方违约,另一方为实现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执行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联合体 :(1)中标单位乙方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方与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经费分配:联合体牵头方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经费合计人民币1596000元整(大写:壹佰伍拾玖万陆仟元整),占合同总额的38%;联合体成员方一为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经费合计人民币756000元整(大写:柒拾伍万陆仟元整),占合同总额的18%;联合体成员方二为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经费合计人民币1848000元整(大写:壹佰捌拾肆万捌仟元整),占合同总额的44%。 (3)支付期次及方式:甲方分三期支付合同款项给乙方,乙方各成员需于甲方支付合同款前,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其中: ①期次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30%给乙方,其中支付合同款项的11.4%(即478800元)给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支付合同款项的5.4%(即226800元)给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支付合同款项的13.2%(即554400元)给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②期次2:乙方提交福州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送审稿)、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报告(送审稿)后,甲方支付30%给乙方,其中支付合同款项的11.4%(即478800元)给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支付合同款项的5.4%(即226800元)给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支付合同款项的13.2%(即554400元)给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③期次3:调查评估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甲方支付40%给乙方,其中支付合同款项的15.2%(即638400元)给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支付合同款项的7.2%(即302400元)给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支付合同款项的17.6%(即739200元)给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14.2风险承担:双方确定,乙方基于本合同所提供之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仅作为甲方的参考依据,甲方应综合各类因素及甲方自身的需求和情况作出决策,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能够证明该损失非因其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4.3合同维护: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4.4期限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在合同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如出现以下情况,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则合同提前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2)双方经共同协商解除本合同;(3)一方当事人有严重违约行为,经另一方催告后的7天内仍未纠正违约行为的。 14.4合同的变更解除:(1)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变更。变更本合同的应采用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方式,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签订书面解除合同。(3)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捌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合同中载明的双方住所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仲裁委员会送达裁判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裁判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裁判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
     
甲方: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单位负责人: 林从宇
委托代理人: 王志坚
联系方法: 0591-87316561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4号
单位负责人: 高延光
委托代理人: 张艺武
联系方法: 18061717831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 32001594036050001373

乙方: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单位负责人: 张玉珍
委托代理人: 卓桂华
联系方法: 18344977558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斗门支行
账号: 13135601040000807

乙方: 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地质大队院内
单位负责人: 曾文杰
委托代理人: 郭红秀
联系方法: 19959829929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1408 0102 0901 0002 070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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