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曲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投资人+EPC+运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48969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冉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杰0312-30186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曲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投资人+EPC+运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48969001G01
招标内容:

曲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投资人+EPC+运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投资人+EPC+运营)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恒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恒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曲阳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投资人+EPC+运营)
2.1.2、招标人:曲阳县恒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1.3、建设地点:曲阳县2.1.4、合作期限:5年
2.1.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规模为不低于设计新增2.5万亩(最终以自规局提供的未利用地资源设计结果为准)。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排灌设备、变配电及电气控制设备和其他工程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投融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 和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3.1.3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设数量限制。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 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以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土工程或测绘或地理信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8 09:00至2023-02-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曲阳县恒州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恒州镇旧南环路与复兴街交叉口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70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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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冉先生
联系人: 张玉杰
电话:
0312-4285883
电话: 0312-301863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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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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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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