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的委托,就“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SXWLJJ-GX-ZB-2018002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XWLJJ-GX-ZB-20180028
项目名称: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副食品采购(配送)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71-538556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
采购单位地址: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0771- 59620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1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0771-538556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13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1 | 广西禾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南宁市五一中路1号 | 无 | 0 | 90.000000 |
2 | 广西一家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5号A座8、9、10号 | 无 | 0 | 90.000000 |
3 | 广西厚膳食品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51号半岛康城11号楼11-807号 | 无 | 0 | 9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收费标准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黄创首、黄莉燕、梁兆新、陈永宁、黄达军(评委组长)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开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副食品采购(配送)
项目编号:SXWLJJ-GX-ZB-20180028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预算约600万元
2、采购蔬菜、肉类、水果等食材的配送供应商
3、服务期:1年
二、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8月23日南国早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sxwljj.com)网站上发布。
三、中标公告日期:2018年9月14日
四、开标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12楼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创首、黄莉燕、梁兆新、陈永宁、黄达军(评委组长)。
- 中标结果
排名 |
投标单位名称 |
折扣率(%) |
服务期 |
推荐情况 |
|||||
肉类% |
蔬菜% |
水果类% |
水产类% |
蛋类、豆类% |
调料类% |
||||
1 |
广西禾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一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广西一家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一年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广西厚膳食品有限公司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一年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六、联系事项
1.釆购人名称: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联系人:黄工0771- 5962000
2.釆购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0771-5385565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2号荣恒国际A座12楼
3.监督部门:武警广西总队训练基地纪委0771-5962000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sxwljj.com)网站上发布。
八、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届满之日次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 刘工
质疑电话:0771-5385565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