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2年)供水安装
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7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2)(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2)
2.2建设地址:沙坪坝营管所、沙坪坝水厂;北碚水厂、井口水厂;渝中区水厂、公司本部、九龙分公司。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区域为沙坪坝营管所、沙坪坝水厂;北碚水厂、井口水厂;渝中区水厂、公司本部、九龙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2.4投资估算(不含甲供材料金额):
2.4.1本项目涉及区域为沙坪坝营管所、沙坪坝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年度投资约1500万元(两个年度金额预估为3000万元 ,每个年度1500万元),以年度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2本项目涉及区域为北碚水厂、井口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年度投资约1200万元(两个年度金额预估为2400万元 ,每个年度1200万元),以年度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3本项目涉及区域为渝中区水厂、公司本部、九龙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年度投资约800万元(两个年度金额预估为1600万元 ,每个年度800万元),以年度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招标范围:2025-2027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2),具体施工外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全费用清单“招标范围清单及招标单价限价”;
2.6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备注: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招标人派发的项目,超出合同有效期,招标人不再派发项目。合同已到期,且未完工的项目,原则上由中标单位继续实施至竣工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适当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也可按照项目进度情况,与中标单位将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未完成部分移交给下一年度中标单位实施)。
2.7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年(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注:1、本项目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并取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负责区域为沙坪坝营管所、沙坪坝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负责区域为北碚水厂、井口水厂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负责区域为渝中区水厂、公司本部、九龙分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2、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单位分别与招标人按区域签订合同。
3、招标人优先组织2025-2027年度(2年)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包1)(简称“包1”)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可对包1项目以及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包1中标人不得再评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在包1项目未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进行暂停或延期处理,直至包1项目确定中标人。
4、各厂所每半年对施工外包单位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价。若项目需由招标人确定施工外包单位的,原则上将优先分派给评价得分最高的单位。
5、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安排,在承接项目时出现推诿、挑拣的,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将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分派给其他区域的中标单位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须提供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累计修建DN100及以上管道建设安装工程6km及以上或累计安装户表工程10000户及以上(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个项目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3.4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1月14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非接触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3-61965820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2319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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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190375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
969680105130555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717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1223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712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0615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0995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16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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