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委托,就郑州市分公司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1.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郑州市分公司委办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标段 |
区域 |
包含单位 |
平均里程 |
涉及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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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市内一区 |
北环、保税、郑东、经开、港区、高新 |
29 |
3吨车型(主力) |
5吨 车型 |
8吨 车型 |
12吨车型 |
第二标段 |
市内二区 |
中原、二七、管城、金水、惠济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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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荥阳/上街 |
荥阳市、上街区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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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 |
新郑市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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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 |
巩义市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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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 |
中牟县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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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 |
新密市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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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 |
登封市 |
135 |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安排乙方运输,但不承诺一定发生实际运输需求,不保证成交数量、金额)。
1.5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及省分公司指定的主要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能够提供厢式货车,要求3吨及以上车辆的数量每标段不少于30辆(其中12吨不少于10辆);投标人需承诺厢式车容积标准:厢长2.7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6.1立方米,厢长4.2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6立方米,厢长6.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35立方米,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45立方米,9.6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55立方米。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3.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3.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2.3.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2.4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5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
2.6投标人须承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2.7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2.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2.9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累计结算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2.10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主要资格条件第2.5—2.8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2.1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12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1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CA办理及招标文件获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电话:400-808-6131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2024年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2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3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4.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请投标人派代表使用CA证书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3开标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850950
邮 箱:hnxdzxgs@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