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VCM二厂废水池密闭及挥发性废气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寅亮
招标代理机构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凯181322360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VCM二厂废水池密闭及挥发性废气治理项目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VCM二厂废水池密闭及挥发性废气治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2月15日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管家对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VCM二厂废水池未进行密闭,存在废气直排现象,无组织排放管控未落实到位,需对VCM二厂废水池进行加盖密封,对废水池废气进行收集,并进行处理。
2.2建设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水池为13x10m,加盖,废气约为3000m³/h。
2.4计划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周期为7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4日历天(含工程调试)
2.5采购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采购人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废气治理设备及辅助设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废气装置处理完的气体应同时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绩效评级指标要求(VOC<20mg/m3、去除率>90%)。
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具备:(1)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安装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化工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若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3年06月13日9:00时至2023年06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4.4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5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CA 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可凭上海冀中CA 或河北冀中 CA 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供应商可酌情选择。
上海冀中CA 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09时30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名称: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联系人:王寅亮
电话:18713718697
采购代理机构: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侯凯、王亚宁
电 话:18132236061、18903216547
电子邮件:hebxxw@163.com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账 号:6232595399000008524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VCM二厂废水池密闭及挥发性废气治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2月15日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管家对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VCM二厂废水池未进行密闭,存在废气直排现象,无组织排放管控未落实到位,需对VCM二厂废水池进行加盖密封,对废水池废气进行收集,并进行处理。
2.2建设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水池为13x10m,加盖,废气约为3000m³/h。
2.4计划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周期为7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4日历天(含工程调试)
2.5采购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采购人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废气治理设备及辅助设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废气装置处理完的气体应同时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绩效评级指标要求(VOC<20mg/m3、去除率>90%)。
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具备:(1)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安装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化工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若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3年06月13日9:00时至2023年06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4.4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5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CA 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可凭上海冀中CA 或河北冀中 CA 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供应商可酌情选择。
上海冀中CA 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09时30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名称: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联系人:王寅亮
电话:18713718697
采购代理机构: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0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侯凯、王亚宁
电 话:18132236061、18903216547
电子邮件:hebxxw@163.com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账 号:623259539900000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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