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某部窗户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5.1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wlnhl-g1008
预算金额15.14万元
招标公司葫芦岛某部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俏15304016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8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葫芦岛某部窗户安装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 葫芦岛某部
行政区域 葫芦岛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7月27日 15: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通过邮箱形式网上领取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18日 13: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8-5号楼F(实验高中对面)
预算金额 ¥15.14060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俏
项目联系电话 15304016761
采购单位 葫芦岛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15141954439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任俏:1530401676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LNHL-G1008

项目名称:葫芦岛某部窗户安装

预算金额:15.14060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14060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葫芦岛某部窗户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点:龙港区海月路1号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7日 至 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箱形式网上领取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二)申领方式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lnjyxmb@163.com。(三)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8-5号楼F(实验高中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某部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联系方式:胡先生:15141954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任俏:15304016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俏

电 话:  1530401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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