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CJ-20230901(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清市清江口北岸湿地修复工程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海洋测绘)和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CMA);2、根据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本项目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均符合前三点规定。 |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海洋测绘)和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CMA)(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一家符合即可);(2)根据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本项目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
2 | 资格文件组成 | 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海洋测绘)和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CMA)(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要提供) | 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海洋测绘)和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CMA)(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一家提供即可)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乐城街道宁康东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71850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71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成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7号楼1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80812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808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附件信息:
(更正稿)乐清市清江口北岸湿地修复工程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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